產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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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電波法TELEC認證
日本TELEC認證簡介 《無線電法》要求,對指定的無線電設備進行型號核准(即技術法規符合性認證)。 認證是強制性的,認證機構為MIC在指定無線電設備範圍認可的註冊認證機構。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是日本無線電設備符合性認證的主要的註冊認證機構。 (1) TELEC認證標準 認證的技術標準參見其官網上技術法規符合性認證
日本JATE無線認證
JATE認證 是對於日本公共網路電信設備實施的強制認證。日本公共管理暨內務、郵政與電信通訊部 (MPHPT) 在日本《電信通訊商業法》(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Law)中規定,日本電信設備實施強制認證。電信通訊商業法定立於1985年,在第68條中規定,MPHPT 授權合格代理機構實施技術條件的合格認可。 MPHPT 授權 JA
日本VCCI電磁相容認證
日本VCCI電磁相容認證 VCCI 是日本的電磁相容認證標誌,由日本電磁干擾控制委員會(Voluntary Control Council for Interference b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管理,根據 CISPR 22評估資訊技術產品是否符合 VCCI 要求。VCCI 認證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在日本銷售的
日本的JATE與TELEC的區別
JATE/TELEC(電信法/電波法) 1.JATE是用於規範日本的電信終端設備,JATE是日本總務省MIC認可的頒發機構之一。其測試要求遵循的是Ordinance Concerning Terminal Facilities etc. 測試內容類別似於協定測試,另有部分電氣安全方面的測試。(JATE:直接連接公眾網路的產品,和管制由區域網路或廣域網路絡間接
日本TELEC無線認證
TELEC認證 日本針對無線電射頻設備的認證稱為Radio Equipment Type Approval,官方管控機構是日本總務省MIC(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主要認證機構是由MIC指定的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還有如RF Technol
日本S-Mark自願性認證
S-標誌適用於所有電子電器產品,範圍涵蓋PSE的認證範圍。推薦B類產品及不在PSE認證範圍內的產品申請。雖然是自願性認證,但目前越來越多的廠商青睞並採用S-Mark以獲得市場競爭優勢,有點類似德國GS。S標誌同樣涵蓋Safety和EMC。JET和JQA目前都可以進行S-Mark的認證工作,其標誌分別為S-JET Mark和S-JQA Mark。 產品範圍 所
日本MIC認證(日本TELEC認證)
日本MIC認證簡介 日本MIC認證又稱為TELEC認證或日本電波法認證。MIC是日本管制無線電射頻設備的政府機構,所有進入日本市場的無線設備都必須符合由日本總務省(MIC)核准的技術法規,即需要申請MIC認證。 1)TELEC認證標準 認證的技術標準參見其官網上技術法規符合性認證系統中的所列出的指定無線電設備的分類和技術標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技術標準與《無
日本JATE電信法認證
JATE(Japan Approvals Institute for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認證又稱為日本電信法認證,是電信設備符合性認證。 主要針對的是所有進入日本市場的通訊類設備。另外,日本規定所有和公共電話或者電信網路連接的產品都必須申請JATE認證。 能跟手機連接進行通話的藍牙耳機需要申請JATE認證。WIFI產品
日本醫藥品PMDA認證
醫藥品醫療機器總合機構(日語:医薬品医療機器総合機構),簡稱PMDA。 該機構的職責是防範醫藥品副作用以及生物製成品可能帶來的副作用以及對副作用危害的及時評估與應對,從而幫助提高藥品的質量,有效性和安全性,改善公共衛生狀況。 其工作範圍包括對藥品副作用的救助,依法對醫藥品、醫療器械及其關聯業務進行審查,保障醫藥品及醫療器械的安全性並且提供安全應對措施與醫療品
日本PAL藥事法認證
日本的醫療器材體系本自成一系,針對醫療器材的製造、進口及銷售均有嚴格規定,即使產品已取得國際上的認證(如 CE,FDA---etc.),要在日本市場上流通,仍需遵照日本藥事法規定。 根據日本修訂前的藥事法,醫療器材的合法執照持有人,必須在自己工廠裡生產製造,並須遵照規定針對所製造的每個產品申請「認可製造商」的執照,及其醫療器材上市許可證。但由於整體製造產業環
台灣TFDA醫療器材認證
為協助產業發展,調和區域法規以及提升行政作業效率與審查透明化,行政院衛生署參考先進國家藥物食品管理組織體例,將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藥政處」、「藥物食品檢驗局」、「管制藥品管理局」等單位將完成整併,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於102/07/23改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將包括: 食品、西藥、管制藥品、醫療器材、化粧
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說明
中華民國 91 年 09 月 10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130007170 號函訂定全文11點 一、 為便於辦理商品型式認可作業,特將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及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之相關規定,彙整於本作業說明。 二、 型式認可受理地點 (一) 國內生產者:依轄區別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申請。 (二) 代理
BSMI產品驗證登錄辦法簡介
商品驗證登錄乃參酌歐盟符合性評核模式,並依據商品之安全特性,訂定七種符合性評鑑登錄模式,如表一,該程序分為設計及製造二階段,商品必須同時符合設計及製造二階段之模式,方可辦理驗證登錄。例如某依商品經公告採用符合性評鑑程序登錄模式為二加四(即模式二加模式四),其意思是該商品再設計階段要依模式二所規定的檢驗標準執行型式試驗,取得試驗合格報告;而且其生產廠廠也要取得
機電類商品實施驗證登錄作業
一、 取得商品驗證登錄之商品,進口通關方式為何? 答:依商品驗證登錄辦法規定,取得驗證登錄之商品,得逕行運出廠場或輸出入。其輸入人如非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名義人時,得經該證書名義人之授權,取得標準檢驗局同意放行文件辦理通關。 二、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有效期滿辦理換證時,其登錄字號是否會變更? 答:不會。 三、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方式與目前之逐批檢驗方式有何不同?可有
標檢局BSMI符合性聲明
為因應全球貿易自由化及商業上快速產銷之營運需求,經濟部於2013/3/26以公告對30項資訊類產品零組件(電子類實施符合性聲明檢驗明細表),改採「符合性聲明一檢驗方式,此制度無疑對於我國的認證制度具有指標意義,不但可以加速商品的通關作業更為廠商節省許多寶貴時間,進而提升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性。這項對於廠商有切身關係的制度希望可以藉著這個機會來向大家做個簡單的說
台灣標準檢驗局BSMI檢驗範圍
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係依據經濟部組織法成立之國家最高商品檢驗機關隸屬經濟部,主要任務為國家標準編修以配合經建計畫、工業政策執行商品檢驗,以提高產品之國際競爭力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推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及環境管理系統,以提升我國品質保證及環境管理水準;辦理全國度量衡標準之劃一及
台灣化學品登錄(TCSCA/OSHA)
台灣毒管法(TCSCA) –歷經第五次修正的台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已於2014年12月11日正式公布生效。 依據毒管法第7-1條規定: 製造或輸入新化學物質者應於製造或輸入九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化學物質資料。前開既有化學物質及新化學物質經核准登錄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輸入毒化物強制登錄 1.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條文將要求製造或輸入新物質及既有化學物
臺灣整車認證(VSCC)
監管機構 認證許可證書由臺灣交通部蓋章簽發,臺灣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代製作。 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臺灣省交通部為使車輛安全管理機制運作順利,參考國外審驗與檢測分立的做法,自95年起著手規劃推動設置所屬專責審驗機構,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等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歷經多年規劃與籌備,於98年3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簡稱車安中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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