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認證
台灣認證
台灣TFDA相關訊息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 1040603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一 (醫療器材之分類分級品項)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 (應適用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三編第三章精要模式之品項)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三 (須於國內進行臨床試驗之品項)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1030905 醫療器材採認標準資料庫 醫療器材分類分級查詢資料庫 醫療器材許可證判例資料庫 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作業
台灣BSMI產品認證
BSMI 是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縮寫。 根據經濟部公告,從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進入臺灣地區的產品要實行電磁相容性和安規兩個方面的監管。根據產品不同,分為下列認證方式: 一、BSMI產品認證的種類: 1.型式認可 - 逐批檢驗 ( Type
台灣TFDA醫療器材認證
為協助產業發展,調和區域法規以及提升行政作業效率與審查透明化,行政院衛生署參考先進國家藥物食品管理組織體例,將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藥政處」、「藥物食品檢驗局」、「管制藥品管理局」等單位將完成整併,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於102/07/23改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職掌將包括: 食品、西藥、管制藥品、醫療器材、化粧
商品型式認可作業說明
中華民國 91 年 09 月 10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 09130007170 號函訂定全文11點 一、 為便於辦理商品型式認可作業,特將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及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之相關規定,彙整於本作業說明。 二、 型式認可受理地點 (一) 國內生產者:依轄區別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申請。 (二) 代理
BSMI產品驗證登錄辦法簡介
商品驗證登錄乃參酌歐盟符合性評核模式,並依據商品之安全特性,訂定七種符合性評鑑登錄模式,如表一,該程序分為設計及製造二階段,商品必須同時符合設計及製造二階段之模式,方可辦理驗證登錄。例如某依商品經公告採用符合性評鑑程序登錄模式為二加四(即模式二加模式四),其意思是該商品再設計階段要依模式二所規定的檢驗標準執行型式試驗,取得試驗合格報告;而且其生產廠廠也要取得
機電類商品實施驗證登錄作業
一、 取得商品驗證登錄之商品,進口通關方式為何? 答:依商品驗證登錄辦法規定,取得驗證登錄之商品,得逕行運出廠場或輸出入。其輸入人如非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名義人時,得經該證書名義人之授權,取得標準檢驗局同意放行文件辦理通關。 二、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有效期滿辦理換證時,其登錄字號是否會變更? 答:不會。 三、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方式與目前之逐批檢驗方式有何不同?可有
標檢局BSMI符合性聲明
為因應全球貿易自由化及商業上快速產銷之營運需求,經濟部於2013/3/26以公告對30項資訊類產品零組件(電子類實施符合性聲明檢驗明細表),改採「符合性聲明一檢驗方式,此制度無疑對於我國的認證制度具有指標意義,不但可以加速商品的通關作業更為廠商節省許多寶貴時間,進而提升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性。這項對於廠商有切身關係的制度希望可以藉著這個機會來向大家做個簡單的說
台灣標準檢驗局BSMI檢驗範圍
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係依據經濟部組織法成立之國家最高商品檢驗機關隸屬經濟部,主要任務為國家標準編修以配合經建計畫、工業政策執行商品檢驗,以提高產品之國際競爭力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推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及環境管理系統,以提升我國品質保證及環境管理水準;辦理全國度量衡標準之劃一及
台灣化學品登錄(TCSCA/OSHA)
台灣毒管法(TCSCA) –歷經第五次修正的台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已於2014年12月11日正式公布生效。 依據毒管法第7-1條規定: 製造或輸入新化學物質者應於製造或輸入九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化學物質資料。前開既有化學物質及新化學物質經核准登錄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輸入毒化物強制登錄 1.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條文將要求製造或輸入新物質及既有化學物
臺灣整車認證(VSCC)
監管機構 認證許可證書由臺灣交通部蓋章簽發,臺灣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代製作。 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臺灣省交通部為使車輛安全管理機制運作順利,參考國外審驗與檢測分立的做法,自95年起著手規劃推動設置所屬專責審驗機構,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等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歷經多年規劃與籌備,於98年3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簡稱車安中
臺灣通傳會NCC認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通傳會、NCC)是中華民國有關電信通訊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2006年成立。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超然於政治力影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的通訊傳播事業之監理與審查業務由行政院新聞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等多個機關負責。 2005年10月25日
NCC產品認證的種類
電信終端設備產品-分為三類 公眾交換電話網路設備(PSTN) 有線電話機(含VOIP網路電話)、自動報警設備、電話答錄機、傳真機、電傳打字機、遙控裝置、有線電話無線主副機、用戶自備專用交換機、按鍵電話系統、電腦電話整合設備、數據設備(ADSL終端設備及分歧器)、來話顯示終端設備、2.4GHz射頻電信終端設備、DS1/T1/E1終端設備等。 陸地行動通信網路設
NCC低功率射頻電機產品
無線網路 (WLAN) 產品 (含IEEE 802.11a/b/g/n)、UMII、藍芽產品、RFID (125kHz~134kHz, 13.56MHz, 27MHz, 922MHz~928MHz, 2.4GHz, 5.8GHz)、ZigBee、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無線耳機麥克風、無線電對講機、無線電遙控玩具、各式無線電遙控器、各式無線防盜器、Family
NCC標籤式樣製作說明:
1. 依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16條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6條規定辦理。 2. 不予指定固定尺寸,應以適當比例大小標貼或印鑄於器材本體位置上。 3. 如本體太小無法標印,應標印於最小單位包裝上。 4. 此審驗標誌依規定附加於產品上,其顏色單一,須清楚、容易辨識。 版權所有,盜用必究
NCC審定證明或型式認證證明
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電信射頻管制器材,送審廠商應依審定證明中所核給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始得販賣。 審驗合格標籤之使用權專屬取得審定證明之人。取得審定證明者,得備妥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十五條第二項相關文件後,以書面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備查後,同意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終端設備使用審驗合格標籤。 取得審定證明之電
中華民國正字標記CNS
什麼是正字標記? 正字標記(CNS Mark)是中華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實施的商品品質認證制度,當廠商的品質管理合乎國際規範,而且產品符合中華民國的國家標準(英文縮寫:CNS)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書類向標準檢驗局申請正字標記的核發,經審查核准後,廠商便可在其產品上註記正字標記及證書字號。 如何申請正字標記? 1.確認欲申請正字標記產品對應之品目,請前往正字標
BSMI認證與NCC認證對比介紹
BSMI介紹: BSMI(台灣標準檢驗局)是台灣經濟部下屬的機構,依照“商品檢驗法”(強制性要求)和“標準法”(自願性要求)進行商品核對總和認證,“商品檢驗法”所涉及的產品都必須通過認證才能進入台灣市場銷售。BSMI的持證方需要是台灣當地合法公司,其他國家廠商可通過台灣本地經銷商進行申請。 NCC介紹: NCC規定所有電信終端設備、低功率射頻電機及電信管制射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