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產業新訊
中東進口或銷售產品的G Mark認證
目前,海關標準化組織(GSO)的7個阿拉伯成員國要求進口的某些產品和兒童玩具需獲得G Mark認證,這些國家包括:巴林、科威特、阿曼、卡達、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葉門。
出口至埃及-所有受管制產品皆須註冊及提供檢驗證書
埃及貿易及工業部發布了兩項新法令,將於2016年3月16日起實施。 (99/2015)和(43/2016)兩項法令對進口清關程序及受管制產品的擴大清單皆有重大的影響。 受管制產品的製造商或品牌商必須於埃及進出口管制局(GOEIC)註冊登記,才能於2016年3月15日之後繼續出口貨物至埃及。 受管制的產品清單目前包含:成衣服飾、食品、電子產品、保健美容產品、衛
SASO發佈插頭/插座新標準於2016年5月生效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質量和計量組織(SASO)出版並發佈修訂後的標準:SASO 2203 / 2015- “家用及類似用途的插頭和插座”。 此標準結合補充標準:GSO BS1363-1/2009和GSO BS1363-2/2009,更新了檢驗出口到沙烏地阿拉伯的插頭和插座需遵循的法規要求。 GSO BS1363-1和GSO BS1363-2與BS1363-1、B
出口至加彭 - PROGEC符合性認證計畫開始實施
2016年1月25日由經濟發展局及工礦業局所發佈的PROGEC出口加彭符合性認證計畫已開始實施。 • 所有受規管產品都需要提供符合性證明書 • 2016年5月20日後到港之貨物,若沒有提供強制性符合性證明書將會受罰,且貨物會被退回。
出口到孟加拉 – 需符合孟加拉測試標準及提供符合性證書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政府透過經濟部發佈新規定以管制進口產品,確保所有產品進入該國市場皆符合孟加拉的標準。 於1950年制定的進出口(管制)法第三條第1項的權力下發行了2016年2月10日的孟加拉國公報S.R.O第28號。 受規管的貨物必須通過被認可實驗室的測試,且測試報告需符合孟加拉標準(BDS) 證實提供符合性證書可加速貨物清關 受規管產品如下: 陶瓷及衛浴設
奈及利亞標準局將永久關閉電子臨時證書通關平台
奈及利亞標準局(SON)近期透過當地媒體發佈公告如下: "自2016年7月24日起,SONCAP電子臨時證書平台已被永久關閉" SONCAP臨時性默認證書平台,亦被稱為電子臨時證書通關系統(e-PCC),原為那些包含管制類產品的貨物,於未通過SONCAP認證流程的情況下,進口到奈及利亞所做的臨時清關安排。 平台關閉之後,將不再受理e-PCC的申請,所有受規管
2016年8月31日起貨物進口至喀麥隆須提供符合性證明書
喀麥隆標準局(ANOR)將開始執行產品符合性認證計劃(PECAE),要求所有受規管的產品進口至當地皆須提供第三方公證單位,例如:Intertek,所發出的符合性認證(AoC)。 符合性認證(AoC)交由ANOR處理驗證流程,ANOR會以被驗證過的AoC為基礎核發符合性證明書(CoC)予進口商。 符合性證明書(CoC) 是在喀麥隆進口清關時須提供的強制性文件。
新版EN 50438微型分散式發電設備之低壓配電網絡標準要求
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於2013年12月31日發佈新版本EN 50438微型分散式發電設備之低電壓配電網絡標準,即將於2016年11月4日強制生效。 EN 50438:2013標準不分任何型式的發電設備能量來源均適用,其中微型分散式發電設備是指設備額定電流每相達到16A,單相或三相230V / 400V或三相230V。 新版標準EN 5043
申請澳洲太陽能逆變器認證將無需使用AS/NZS 3100
即日起,太陽能逆變器若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國際電工安規標準,將無需使用AS/NZS 3100澳洲安規來申請澳洲SAA認證。 2015年7月申請澳洲太陽能逆變器認證,將強制要求需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國際電工安規標準,同時,申請過的SAA證書仍為澳洲CEC單位所接受。
國際電工委員會發佈IEC 62116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於2014年2月26日發佈第二版IEC 62116太陽能逆變器對於孤島測試預防措施的測試程序。 ORIGO已完成標準研讀和建立儀器設備、測試方法及測試表格,以提供即時的測試服務。 新版標準IEC 62116:2014和舊版標準IEC 62116:2008有明顯技術上的變更,主要差異為 1) 修改最大直流測試輸入電壓百分比、最小直流測試
現階段加州政府對太陽能模組防火測試要求
2013年底公佈的太陽能模組標準UL1703增修版,新增模組安裝於不同傾斜程度之屋頂,需進行防火測試要求。現階段除了CRC (California Residential Code)於今年2月公告中確定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版防火測試要求。然而目前加州 CEC (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還未要求執行新版防火測試。 根
GS標誌認證更新多環芳香烴PAH的要求
014年8月4日,德國產品安全委員會(AfPS)更新GS標誌認證消費品、玩具和兒童產品中多環芳香烴PAH的要求,範圍涉及PAH的測試方法和不同類別材料中PAH的限量值要求。 多環芳香烴PAH對人體的主要危害部位是呼吸道和皮膚,屬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致癌物。此次發佈旨在確保相關產品符合相應的法規要求,避免危害健康的風險。 材料中含有PA
美國緬因州將甲醛列為兒童產品中的優先限制物質
美國緬因州近期通過法案,將甲醛列為兒童產品中有毒化學物質法(Toxic Chemicals in Children’s Products Law)管制的優先限制物質(第885章)。法規已即刻生效。 最終法案與草案的內容基本相同,強調供12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特定兒童產品需進行申報。根據緬因州環境保護部網站的新聞,申報截止日為2015年12月18日,與四種鄰苯二甲
美國更新床上用品和傢俱的法律標籤要求
國際床上用品和傢俱法律官員協會近日更新了在美國銷售的床上用品和傢俱的法律標籤要求,此次更新由美國各州聯合提議,目前已經生效。更新要點如下: - 分隔文字內容的線必須延長至法律標籤的邊緣。 - 法律標籤3英吋長度要求從單詞“UNDER”的首字母算起直到法律標籤底部的原產地訊息結束。 - 針對幾個部分的字體高度、縮略語、黑體印刷、大寫字母亦提出格式要求。例如:“
2009/48/EC歐洲玩具安全指令附錄 C之更新
歐盟已於2015年11月23日,針對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中附件二之附錄C發布更新指令,更新內容下: 指令 限用物質 CAS No. 限值 生效日期 2015/2115 Formamide 75-12-7 200 mg/kg針對玩具泡棉材料, 但含量超過200 mg/kg時,需進行甲醯胺釋放量試驗,經過28天後,測試其釋放量不得超過20 ug/m3
佛蒙特州兒童產品高度關注化學物質(CHCC)法案
2015年11月19日美國佛蒙特州核准兒童產品高度關注化學物質Chemicals of High Concern(CHCC)法案,且於同年的12月10日生效。 要求 佛蒙特州要求製造商針對12歲以下的兒童產品中添加CHCC超過PQL#,或產品中CHCC的汙染物超過100ppm時,須向佛蒙特州衛生福利部通報。 管制範圍 適用於12歲以下的兒童產品,包括 玩具
美國CPSC發佈豁免玩具中未經處理木材之重金屬檢測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 已於2015年12月17日發佈一條最終法案16CFR Part 1251,規定玩具材料中未經處理的木材,不需進行ASTM F963-11總鉛與八大溶出重金屬的第三方測試。 未經處理的木材係指直接砍伐樹木所製成,無表面塗層(如:清漆、油漆、蟲漆或聚氨酯)且基質中未添加任何物質(如:染色劑、色素、防腐劑、抗真菌劑或殺蟲劑)的木材
OEHHA對加州65法案化學物質清單中BPA的MADL展開公開諮詢
美國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提案雙酚A(BPA)的MADL為3 ug/day,並展開公開諮詢,MADL係指每日無生殖性毒性風險的最大劑量(Maximum allowable dose level, ug/day)。 雙酚A被用於合成聚碳酸酯塑料和環氧樹脂等,它是生產環氧樹脂的關鍵單體,更是聚碳酸酯塑料最常用的原料。聚碳酸酯塑料是一種透明且不易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