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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訊
EU REACH:授權物質清單開始公開諮詢
毆盟化學總署ECHA於2009年1月14日開始公開徵詢各界對第一版推薦授權物質清單(附錄XIV)草稿的意見。各利益團體能夠於2009年4月14日前利用歐盟化學總署相關網頁表格提供針對下列議題的建議: ECHA對7項物質的推薦草稿 ECHA將7項物質列入優先項目的理由 歐盟化學總署建議從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中挑出。優先列入的7項物質為: 二甲苯麝香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決議延後一年實施特定產品的測試認證要求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簡稱CPSC)於2009年1月30日透過官方網頁公告,決定延後一年實施擬議於2008年2月10日開始對生產商及進口商規範特定產品的檢測和認證要求,包括用於12歲以以下的兒童產品。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CPSIA)增加對所有符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規
SONY SS-00259第八版出爐
SONY SS-00259第八版出爐 No. 08/2009 SONY於2009年3月2日公佈第八版SS-00259,2009年4月1日起生效。第八版SS-00259中共列出15類管理物質,其中二氯化鈷(Cobalt dichloride)以及臭氧層破壞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簡稱ODS)為新增項目。 重金屬:Cd, Pb
中國WEEE將於2011年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8年8月20日通過簡稱為中國WEEE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並於2009年2月25日公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凡是被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及相關活動都將適用於此條例。中國將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實行多渠道回收、集中處理、以及資格許可制度。 中國WEEE基本規範 中國WEE
歐盟WEEE新修訂草案 - 問答集彙整
範圍和定義(Scope and Definitions) 轉移現有WEEE指令範圍上的特定附錄至RoHS指令(article 95)。WEEE指令範圍將參照適用RoHS指令10大類產品之相關附錄。 釐清指令範圍以外的設備(例:固定安裝)。 未來透過工作程序(comitology)將把設備分為家用設備 (B2C - 企業對消費者) 以及非家用設備(B2B -
歐洲議會表決通過新的玩具安全
2008年12月18日,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通過了新的玩具安全指令,內容涉及兒童玩具的生產材料、檢測以及市場監管等問題。現行的玩具安全指令88/378/EEC已實行了20年,而新的玩具安全指令主要為提高安全標準以確保危險的玩具不會流入市場,保護兒童免受危險有害的玩具損害。 新版指令對於經銷商(economic operators) 有更詳盡的定義和責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鄰苯二甲酸酯類問答集彙整(I)
美國總統布希於2008年8月14日簽署《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簡稱CPSIA)。該法規授權並擴大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更大權力,以防止不安全產品進入美國,以彌補現行美國消費品安全法的不足。以下為產品含有特定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s)之常見問答
ROHS排外項目評估建議報告出爐
2009年3月23日,代表歐盟執行委員會的Okö Institute和Fraunhofer IZM公開發行了針對RoHS指令2002/95/EC的現行和新增申請排外條款的評估報告。內容共審視了29項排外,而建議下列7項應從排外條款中移除: 第16項 – 管狀白熾燈中的鉛 Lead in linear incandescent lamps (2006/310/
歐盟頒布富馬酸二甲酯緊急禁令
自2009年5月1日起,歐盟將禁止銷售含富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DMF)的消費品,已推出市場且含有DMF的產品須撤回,已售予消費者的亦必須回收。 第2009/251/EC號歐盟執行委員會決議中指出,在若干歐盟成員國出售的傢俱和鞋履中發現,產品內含DMF為損害消費者健康的主要原因。根據臨床試驗, DMF是一種生物殺傷劑,能防止皮革產品在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十一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自2006年8月第一版電子企業綠色評鑑(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來,綠色和平組織每三個月更新一次評比,並於2009年3月24日發行最新第十一版,共評鑑了17家世界知名大廠,產品涵蓋電腦、手機、電視和遊戲機。 評鑑重點 此次評鑑延續第八版重點,依據15項準則評鑑各個大廠,內容涵蓋: 產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質 是否能盡到回
EU REACH:最新動態彙整
歐盟及歐洲經濟共同區的生產者或成品進口商的成品若含有REACH指令中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上之任一物質,其濃度超過0.1%且超過一噸(被生產或被進口成品中每年每家公司),生產者或者是成品進口商者必須義務性地通報歐洲化學總署。相關通報時間規定如下: 2010年12月1日之前所公告之SVHC,其通報時間不得晚於2011年6月1日。 2010年12月1日當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發表ROHS執行年度報告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NWML) 於2009年3月31日發表2008年RoHS法令執行年度報告。此份報告回顧NWML於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間執行商業、企業和規制改革部 (BERR)委託之”電子及電器設備使用危害物質限制指令(RoHS)”的相關活動。 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生效至今,對英國的製造商仍存在相關爭議: 指令範圍:管制範
台南市政府通過ISO 27001:2005資通安全管理系統(ISMS)
台南市政府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確保資訊業務作業安全,業於97年12月19日通過ISO 27001:2005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國際驗證,並於今日舉行授證儀式,由市長許添財接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 Taiwan Ltd.) 頒發証書。 市府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建置以資訊安全化、知識分享化、參與全員化為
EU REACH:整合執行專案開始實施
REACH-EN-Force-1 名為REACH-EN-Force-1的REACH整合執行專案已開始於歐洲實施。此專案將給予製造者及進口者(包含唯一代表人) 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共同區符合REACH程級的第一印象。同時將加強執行機構於實施REACH的能力。國家稽核員已展開查核預註冊、註冊、以及適用時安全資料表的提供。交換實施資訊的論壇(Forum)日前於赫爾辛基
英國發行「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法令指南
英國BERR連同相關單位於2009年5月發行了廢棄電池法令指南。目的是幫助上市電池和蓄電池或含有電池和蓄電池於產品在英國市場的業者更加了解「2009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的應用。該法令已於2009年5月5日起生效。此指南說明法令規定下業者應盡的責任並適用於販售可攜式電池給消費者的業者,及收集、處理、回收或輸出廢棄電池的相關業者。 電池生產者若希望於201
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9項管制物質
由聯合國主導的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已於2004年5月17日生效,主要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簡稱POPs),因其具有慢性毒性及生物累積性,在環境中難以分解。在2009年5月落幕的締約方會議中,新增列管9項使用於農藥和阻燃劑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於條約附件中。 會議主旨
2009/251/EC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為一化學防霉滅菌的添加劑,主要功能為防止皮革產品在潮濕氣候中發霉。另一功能是作為乾燥劑,運送過程中防止潮濕損壞產品。由於DMF放在小袋中當作是乾燥劑時,其結構為晶體,遇熱揮發轉換為氣體,滲透到產品內,防止產品發霉;但是也會通過衣服滲透到消費者的皮膚上,引起皮膚接觸型皮炎、發癢、刺激、發紅和灼傷。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引致呼吸困難。 20
美國提交”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H.R. 2420)
為了確保管制電器設備中的有害物質,美國眾議員Michael Burgess於2009年5月14日提交修訂《美國聯邦毒性物質管理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of 1976,簡稱TSCA)的法案《H.R. 2420: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Environmental Design of Electrical Equip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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