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與資訊
趨勢觀點
R&TTE指令到期了,我們該如何處理?
歐盟RED正式生效日期2016年6月13日,並將正式取代舊版R&TTE指令1999/5/EC。歐盟委員會在2016年7月26日發布了針對歐盟市場產品准入認證的藍皮指導書。 通過進行「風險評估」方式確認產品是否符合RED指令中所提到的ESR(Essentialrequirements)要求,因此RED和R&TTE的實質上區別不大,一些具體變化我們在下文中會做進
歐盟公佈無線電設備指令RED將取代R&TTE指令
歐盟正式公佈無線電設備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將取代R&TTE 指令 歐盟官方公報(OJ)於2014 年5月22日正式公佈無線電設備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2014/53/EU,並於2014年6月12日起生效,RED指令將取代無線電與電信終端設備指令(R&T
RED: Directive 2014/53/EU
RED: Directive 2014/53/EU 1) RED產品范圍僅包括無線通讯和無線識别設備(如RFID,雷達,移動偵测等)。射频設備不用於通讯或者識别的會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 2) 有線通訊終端設備(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僅用於無線產品 3) 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纳入RED指令的範圍(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
R&TTE指令轉化為RED指令,有何變化?
一、什麼是R&TTE指令? R&TTE指令是歐盟頒佈的關於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的指令1999/5/EC (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簡稱R&TTE)。指令中規定了無線設備與通信終端設備,除了符合電磁相容、產品的安全要求以外,強調了無線設備更需有效使用無線頻譜,以避免電磁波所產生的危害及干擾
RED指令本年6月生效 無綫設備進入歐盟市場唯一認可規範
我們日常的家居通訊產品,如室內無綫電話、收音機等普遍使用無綫電技術,但隨著無綫電技術的不斷演進和改良,加上智能手機的普及,具備無綫傳送功能的穿戴式電子裝置、視聽產品等應運而生。產品的功能和類型亦愈趨多樣化,配以NFC(近距離無綫通訊)、RFID、Wi-Fi、藍牙、Zigbee等不同的無綫電技術,推使我們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逐步邁向智能化發展。 無綫電技術促進物
NCC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
NCC 於今日公告新版本的LP0002並即刻生效。 對於新版所做的更新請參考下文: 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自一百年六月二十八日修訂迄今已近五年,期間通訊科技推陳出新,物聯網應用崛起,國際間相關通訊技術標準相繼提出,無線短距離通訊相關應用也愈趨成熟,成為民眾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為促進市場發展並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爰參考國際技術標準,並配合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
環保署擬加嚴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與歐盟標準同步
環保署擬加嚴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與歐盟標準同步 環保署為持續改善國內空氣品質,擬加嚴車輛廢氣排放標準,訂定國內第六期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並訂於民國108年9月1日實施,既有車型則有一年緩衝期,進一步改善國內車輛廢氣污染問題。 環保署表示,排放標準的加嚴,不僅符合國際環保潮流趨勢,亦且可鼓勵業者製造、研發及引進使用最新污染防制技術的清潔車輛,是國內管理車輛廢
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
食藥屬有鑒於化粧品行銷宣傳手法之多變,修正前行政院衛生署102年3月26日署授食字第1021600202號令發布「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列舉」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如附件,自中華民國一零六年四月一日生效。 以下為不適當宣稱詞句範例: 一、涉及醫療效能: 治療青春痘、換膚、除疤、去痘疤、除毛、脫毛、微針
訂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訂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50038477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 1 條 本準則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 辦法者,除依附表所列
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
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1038號 附件: 主旨: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食用氫化油包括完全氫化油(Fully hydrogenated oils,FHOs)及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
塑膠食品容器具全標示,106年7月正式上路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6條規定,修正「應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同時公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標示相關規定」,要求自106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容器具或包裝,如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則應於販賣前依規定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重複性或一次使用等資訊,以利消費者正確使用。 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
歐盟WEEE指令修訂版(2012/19/EU)正式公布
歐盟 WEEE 指令最新修訂版 - 2012/19/EU廢棄電子電機設備指令,於2012年7月24日在歐盟官方期刊上正式公布,即將於公布後20天生效。 該指令的重要修訂如下: • 範圍: 擴大至所有電子電機設備 (EEE)。新的 WEEE 指令,自2018年8月15日起,將電子電機設備重新分類成附錄 III 的6大類產品,並採取開放式範圍 (意即未列入的產品
歐盟發佈電池指令最新修訂
歐盟針對現行電池指令2006/66/EC日前發佈修訂指令-2013/56/EU,主要修改的項目如下: 1. 2015/10/01起,鈕扣電池之汞(Hg)限制下修至0.0005% 取消現行電池指令將鈕扣電池排外,2015/10/01起,鈕扣電池之重金屬汞(Hg)限值由原2%下修至0.0005%。但使用於助聽器之鈕扣電池,歐盟委員會將在2014/10/01以前評
歐盟預計加強附錄17限用物質稽核
歐洲化學總署(ECHA)日前公告將於明年執行REF (REACH-En-Force)-4 計畫,針對產品中含有下列REACH 附錄17限用物質進行抽查: 項次 限用物質 違規產品通報 應用材質 5 苯 (Benzene) 膠水、黏著劑 印刷、油墨、溶劑、膠水 6 石棉纖維 (Asbestos fibres) 保溫瓶、保溫罐、隔熱墊 聚合物、塑膠 23 鎘及其
歐盟針對RoHS排外項目進行第二次公開徵詢
歐盟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止,針對RoHS指令2011/65/EU 之附錄三的排外項目,進行為期8週的公開徵詢,其內容含括29項的排外項目,如下: 序號 排外項目 1 單端省電燈管中所使用的汞含量不得超過(每個燈): 1(a) 一般照明用途 < 30 W:5 毫克 (mg) 1(b) 一般照明用途 ≥ 30 W 且 < 50 W:5
OEHHA針對五種化學物質展開公開諮詢
美國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日前針對五種化學物質展開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並尋求發育與生殖毒性鑑定委員會(DARTIC)提供審查意見。 五種化學物質如下: 鎳(Nickel) 五氯酚(Pentachlorophenol) 四氯乙烯(Tetrachloroethylene) 全氟辛酸(PFOA) 全氟辛磺酸(PFOS) DARTIC的審查結果將
OEHHA將修正加州65法案化學物質清單之鉛MADL
美國加州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將提出修正案,預計更新加州65法案化學物質清單中鉛的MADL,所謂MADL係指每日不致造成生殖毒性風險的最大允許劑量(Maximum allowable dose level, ug/day)。 本次調整最大不同在將鉛MADL改以根據不同的暴露頻率制定不同的要求。例如:每日的暴露標準和每6到9日的暴露標準應有不同。
ECHA提出7項SVHC新名單展開公開諮詢
歐洲化學總署(ECHA)於2015年8月31日公佈7項物質(如下表),並展開45天的公開諮詢;對此諮詢有建議或評論者需於2015年10月15日之前提出。 待歐盟委員會審查所有資料並達成共識後,此批物質可能於2015年12月正式納入「候選清單」中。 此7項物質,如下表所示: 物質名稱 中文名稱 EC No. CAS No. 可能用途 1,3-Propane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