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2016年8月25日公佈Regulation (EU) 2016/1416,除了更新接觸食物塑膠材料與物品法規Regulation (EU) 10/2011的定義、遷移重金屬要求、測試條件與評估方式,另新增數項接觸食物材料(FCM)及其遷移限值。 更新法規中說明,除了修訂的重金屬限值與部分食物分類的測試條件,生效日為2018年9月14日,其餘的更新生效日則為2016年9月14日,凡於2016年9月14日以前符合Regulation (EU) 10/2011的物品仍可於市場上販售直到2017年9月14日,並且至販售完為止。
(1) 取消以60 mg/kg-food作為物質未提供特定遷移限值的一般規定,改以總遷移限值10 mg/dm2作為物質符合性評估限值。
(2) 取消蓋子、塞子等器具以mg/dm2做為特定遷移結果表示的規定,改以mg/kg-food做為特定遷移結果表示。
(3) 新增二氧化矽等10項可用於食品材料物品的物質。
(4) 下修重金屬鋅遷移限值,由原來的25 mg/kg-food,下修為5 mg/kg-food。
(5) 新增重金屬鋁遷移限值,遷移限值為1 mg/kg-food。
(6) 重新定義食物模擬物D2的品規,以蔬菜油未皂化物質含量需低於1%為品規。
(7) 新增附錄三表二的有關新鮮蔬果的分類,並重新定義建議食物模擬物。
(8) 當無法以食物模擬物D2(蔬菜油)執行評估實驗時,可以用95%酒精與異辛烷進行替代實驗,如果使用溫度超過100℃時,必須加做食物模擬物E,再以分析結果最高者與限值比較。
(9) 新增二級食物接觸溫度級距,新級距接觸最高溫度為大於200℃,並提供相對應的試驗溫度。
(10) 修改特定遷移與總遷移測試條件的規定。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uri=CELEX:32016R1416&r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