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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新訊
ECHA公佈第十二批高關注物質清單
歐洲化學總署(ECHA) 於2014年12月17日公告新增6項高關注物質(SVHC)。 截至目前為止,REACH法規中SVHC 候選清單物質達到161項。 此外,DEHP的特性改為EDCs (造成內分泌干擾),其已包含生殖毒性之特性。 物質名稱 EC 號碼 CAS號碼 高關注物質特性 氟化镉 Cadmium fluoride 232-222-0 7790-7
歐盟向WTO/TBT提出ROHS 2新增禁用物質通報
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障礙委員會(WTO/TBT)於2014年12月17日公佈G/TBT/N/EU/256。為歐盟委員會正式通報未來RoHS 2指令(2011/65/EU)將新增下列四種鄰苯二甲酸鹽(高度關注物質)到禁用物質清單中(2011/65/EU Annex II)。 Bis (2-ethylhexyl) phthalate (DEHP) (0,1 %
美國CPSC發佈鄰苯二甲酸鹽的修訂草案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根據慢性危害顧問小組(Chronic Hazard Advisory Panel;CHAP)於2014/7/17所提出的可塑劑評估報告,提出取代原本消費性產品安全促進法案(CPSIA)鄰苯二甲酸鹽要求的修訂草案。CPSC所組建的CHAP負責研究玩具和兒童護理產品中鄰苯二甲酸鹽及其替代物對兒童健康造成的影響。該草案提出以下建議︰
法國公告所有食品器具、容器及包材禁用雙酚A (BPA)
法國所訂定的Law No. 2010-729於2012/12/24所修訂的法令Act No. 2012-1442已正式於2015/01/01生效,該法案規定所有材質的食品接觸材料(包含器具、容器、包裝…等)都不能含有雙酚A (bisphenol A ,BPA),需停止生產、進出口及流通於法國國內市場上。 另外法國競爭消費與反詐騙總局(DGCCRF)於2014
中國WEEE《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
2015年2月25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公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新版目錄擴大為下列十四類產品: 1. 電冰箱 2. 空氣調節器 3. 吸油煙機 4. 洗衣機 5. 電熱水器 6. 燃氣熱水器 7. 打印機 8. 複印機 9. 傳真機 10. 電視
中國ROHS標誌標準將延遲生效日期
2014年12月30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公告2014年第88號,新版標誌標準SJ/T 11364-2014《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誌要求》將延遲生效,SJ/T 11364-2006依舊有效。 與2006版相比,更新後的標準將產品範圍從電子信息產品(EIPs)擴大到所有電子和電器產品(EEPs),並對產品中存在的有害物質的標誌和表格做了一
REACH更新多環芳烴和鄰苯二甲酸鹽
2015年3月3日,歐盟公布修訂REACH法規Annex 17 中多環芳香烴(PAHs)和鄰苯二甲酸鹽的三項限制。 修訂第50項多環芳香烴(PAH)的輪胎測試方法及過渡期 填充油 (extender oils) 如含有下述物質者,不可置於市場及用於生產輪胎或輪胎組件 1. 超過1mg/kg 的BaP 2. 總量超過10mg/kg 之所有表列的PAHs 該標準
丹麥開發手機軟體供消費者檢查產品是否含有SVHCS
去年丹麥政府製作了一個手機app tjek-kemien,讓消費者可透過此app跟進口商或製造商索取成品中是否含有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 (SVHC) 的化合物。丹麥政府統計該程式目前已被使用7萬次,同時有超過1000家公司被要求提供產品SVHC相關資訊。 丹麥最大零售商Coop 光在2014年2月時就收到近850位消費者詢問,此外另一家成衣廠商也收到近百位的詢
建立雲端服務之信任 雲端服務驗證
雲端服務之應用是目前企業走向全球化經營不可忽視的趨勢,為企業組織提供諸多功能與商機,可協助發揮科技應用之最大效益,大幅減少投資需求,同時還可保護重要資料,並讓使用者能夠以最具效率的工作形態提昇企業競爭力。然而,雲端服務雖然方便且功能強大,但安全及可用性的爭議仍令企業主感到不安,如何選擇能夠確實符合上述需求的雲端解決方案與合格雲端服務供應商形成一大挑戰。 易於
歐盟修訂ROHS指令附件IV
2015年4月10日,歐盟委員會於官方公報上發佈新增二項針對醫療設備以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排外項目。相關指令將於發佈後第20天起生效。 修訂條款 管制外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指令 41 用於體外診斷醫療儀器-聚氯乙烯 (Polyvinylchloride, PVC) 基材感應器使用的鉛。 2018年12月31日到期 (EU) 2015/573 42 血管內超音
中國工信部就《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5年月5月18日,公開徵求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該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生產、銷售、進口低污染電器電子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月6月17日前。 未來正式頒佈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將
IEC發布62321-7-1:2015 PRV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於2015年5月8日發佈電子產品中六價鉻測試方法IEC 62321-7-1的預先版(Pre release version)。目前該標準已到了最終國際標準版草案(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DIS)的審查 階段,於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7月10日期間可向IEC購買此一FDIS。 有
EU ROHS 新增禁用四項可塑劑
歐盟於2015年6月4日正式公告RoHS(recast)指令 (2011/65/EU) 禁用物質清單(Annex II)新增下列四項鄰苯二甲酸酯: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 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 (0,1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0,1 %) 指令
(EU) NO 10/2011 塑膠食品接觸材料法規年底將有重大修訂
歐盟委員會已通知世界貿易組織(WTO),針對會與食品接觸之塑膠材料及其製品法規Regulation (EU) No 10/2011將進行較大幅度修訂,草案主要修訂內容有三大重點,如下: 現階段「橡膠」食品接觸材料被排除在Regulation (EU) No 10/2011監管範圍,但橡膠和塑膠可以從相同的原料聚合;可以是彈性的;可以是熱固性或熱塑性的;可以是
ECHA公佈新增兩項高關注物質至候選清單
歐洲化學總署(ECHA) 於2015年6月15日公告新增2項高關注物質(SVHC)。 截至目前為止,REACH法規中SVHC 候選清單物質達到163項。 物質名稱 EC 號碼 CAS號碼 物質特性 鄰苯二甲酸二(C6-10)烷基酯; 鄰苯二甲酸二己、二辛、二癸酯混合物;鄰苯二甲酸二己酯 ≥ 0.3%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SONY公佈SS-00259第十四版
SONY有關零部件和材料中的環境管理物質的管理規定,SS-00259於2015年7月1日公佈第十四版,自2015年8月1日起生效。此版共新增二項1級及四項3級環境管理物質(如下表);另修正一項1級環境管理物質名稱: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並三唑 (紫外線吸收劑320) (2-benzotriazol-2-yl-4,6-di-tert
新加坡ROHS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NEA) 提議的新加坡 RoHS (SG RoHS) 日前已通報WTO。該法令是依據EU RoHS ( Directive 2011年/65/EU) 改編而成,其管制六項產品類別有:手機、 移動電腦、 冰箱、 空調、 電視和洗衣機 (不包含單獨販售之備品及零部件;這部分與EU RoHS 有所出入)。日後欲銷售或出口上述產品至新加坡的製造商
EU海關欲加強稽核 REACH ANNEX 17禁限用物質
ECHA日前公告將於明年執行Ref (REACH-En-force)-4 計畫,針對REACH ANNEX 17進行下列物質抽查產品 物質名稱 項次 苯 (Benzene) 5 石棉纖維 (Asbestos fibres) 6 鎘及其化合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23 鎳及其化合物 (Nickel) 27 氯仿 (Ch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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