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中國海關總署2008年第75號公告(關於公佈海關總署商品歸類決定)


為便於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經營單位及其代理人正確確定進出口貨物的稅則號列,保證《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公約》(以下簡稱《協調制度公約》)順利執行,根據《協調制度公約》的有關規定及世界海關組織(WCO)的要求,海關總署現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商品歸類決定(世界海關組織2008年商品歸類決定)》(詳見附件)。


消息來源:中國海關 總署 200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