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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法人?什麼是企業法人?設立企業法人制度有什麼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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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像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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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獨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係,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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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獨立于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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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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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什麼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之間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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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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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什麼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經登記註冊後是否都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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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即以企業法人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承擔它在民事活動中的債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的其他人員在法定代表人委託下所進行的民事活動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獨立”的含義,即任何法人的債務只能由它自己承擔,國家、投資者和法人組織內部的成員不對法人的債務負責,因而,企業法人必須擁有必要的財產作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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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什麼是企業名稱?登記註冊時對企業名稱有什麼要求?(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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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即企業的名字、字型大小,是企業區別於其他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被社會識別的標誌。
登記註冊時對企業名稱的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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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企業名稱應由以下部分組成:字型大小(商號)、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
| (2) |
企業只准使用一個名稱,企業名稱由登記主管機關核定,未經核准登記的名稱不准使用。企業公章、銀行帳戶所使用的名稱應與核准登記的名稱相符。 |
| (3) |
企業不得使用下列名稱: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以外國文字或中文拼音字母組成的名稱;以數字組成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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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況下,企業不得冠以黨政機關、軍隊和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已經註冊的的著名的商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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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廣東紅盾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