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歐盟針對現行電池指令2006/66/EC日前發佈修訂指令-2013/56/EU,主要修改的項目如下:

1. 2015/10/01起,鈕扣電池之汞(Hg)限制下修至0.0005% 
取消現行電池指令將鈕扣電池排外,2015/10/01起,鈕扣電池之重金屬汞(Hg)限值由原2%下修至0.0005%。但使用於助聽器之鈕扣電池,歐盟委員會將在2014/10/01以前評估是否適用於新的汞(Hg)含量要求。

2. 2017/01/01起,使用於無線電動工具的電池鎘(Cd)將限制不得超過 0.002%
修改部份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的鎘含量排外,2017/01/01起,使用於無線電動工具的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不再適用排外項目,其鎘(Cd)含量要求為 0.002%。但是,使用於緊急逃生以及警報系統中之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將不在此規範內,仍屬於排外項目。 

3. 仍在市面上銷售之鈕扣電池與無線電動工具所使用之電池與蓄電池,若在新要求生效日時仍無法符合新標準,則仍可持續販售至庫存售完為止。

4. 新增製造商註冊要求於附錄四,製造商應自2015/7/1起根據附錄四要求進行註冊,同時廢止指令2009/603/EC。

元素 現行電池要求
2006/66/EC
修訂後電池要求
2006/66/EC and Amendment 2013/56/EU
 (Cd) 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之鎘 (Cd)限值為0.002% 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之鎘 (Cd)限值為0.002%
排除項目:
使用於以下產品之可攜式  
電池與蓄電池則不受上述限值規範
a. 
緊急照明及逃生系統
b. 
醫療器材
c. 無線電動工具
2017/01/01取消無線電動工具排外,使用於該類產品之電池亦須符合0.002%的要求。
排除項目:
使用於以下產品之可攜式電池與蓄電池則不受上述限值規範
a. 
緊急照明及逃生系統
b. 醫療器材
 (Hg) 電池之汞 (Hg)限值為0.0005% 電池之汞 (Hg)限值一律為0.0005%2015/10/01取消鈕扣電池排外。
排除項目:
鈕扣電池汞(Hg)限值為2%
2014/10/01,將再評估助聽器所使用之鈕扣電池是否維持為排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