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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與案例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鄰苯二甲酸酯類問答集彙整(I)
美國總統布希於2008年8月14日簽署《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簡稱CPSIA)。該法規授權並擴大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更大權力,以防止不安全產品進入美國,以彌補現行美國消費品安全法的不足。以下為產品含有特定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s)之常見問答
ROHS排外項目評估建議報告出爐
2009年3月23日,代表歐盟執行委員會的Okö Institute和Fraunhofer IZM公開發行了針對RoHS指令2002/95/EC的現行和新增申請排外條款的評估報告。內容共審視了29項排外,而建議下列7項應從排外條款中移除: 第16項 – 管狀白熾燈中的鉛 Lead in linear incandescent lamps (2006/310/
歐盟頒布富馬酸二甲酯緊急禁令
自2009年5月1日起,歐盟將禁止銷售含富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DMF)的消費品,已推出市場且含有DMF的產品須撤回,已售予消費者的亦必須回收。 第2009/251/EC號歐盟執行委員會決議中指出,在若干歐盟成員國出售的傢俱和鞋履中發現,產品內含DMF為損害消費者健康的主要原因。根據臨床試驗, DMF是一種生物殺傷劑,能防止皮革產品在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十一版「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
自2006年8月第一版電子企業綠色評鑑(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來,綠色和平組織每三個月更新一次評比,並於2009年3月24日發行最新第十一版,共評鑑了17家世界知名大廠,產品涵蓋電腦、手機、電視和遊戲機。 評鑑重點 此次評鑑延續第八版重點,依據15項準則評鑑各個大廠,內容涵蓋: 產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質 是否能盡到回
EU REACH:最新動態彙整
歐盟及歐洲經濟共同區的生產者或成品進口商的成品若含有REACH指令中高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上之任一物質,其濃度超過0.1%且超過一噸(被生產或被進口成品中每年每家公司),生產者或者是成品進口商者必須義務性地通報歐洲化學總署。相關通報時間規定如下: 2010年12月1日之前所公告之SVHC,其通報時間不得晚於2011年6月1日。 2010年12月1日當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發表ROHS執行年度報告
英國國家度量衡實驗室(NWML) 於2009年3月31日發表2008年RoHS法令執行年度報告。此份報告回顧NWML於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間執行商業、企業和規制改革部 (BERR)委託之”電子及電器設備使用危害物質限制指令(RoHS)”的相關活動。 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生效至今,對英國的製造商仍存在相關爭議: 指令範圍:管制範
台南市政府通過ISO 27001:2005資通安全管理系統(ISMS)
台南市政府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確保資訊業務作業安全,業於97年12月19日通過ISO 27001:2005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國際驗證,並於今日舉行授證儀式,由市長許添財接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 Taiwan Ltd.) 頒發証書。 市府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建置以資訊安全化、知識分享化、參與全員化為
EU REACH:整合執行專案開始實施
REACH-EN-Force-1 名為REACH-EN-Force-1的REACH整合執行專案已開始於歐洲實施。此專案將給予製造者及進口者(包含唯一代表人) 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共同區符合REACH程級的第一印象。同時將加強執行機構於實施REACH的能力。國家稽核員已展開查核預註冊、註冊、以及適用時安全資料表的提供。交換實施資訊的論壇(Forum)日前於赫爾辛基
英國發行「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法令指南
英國BERR連同相關單位於2009年5月發行了廢棄電池法令指南。目的是幫助上市電池和蓄電池或含有電池和蓄電池於產品在英國市場的業者更加了解「2009廢棄電池和廢棄蓄電池法令」的應用。該法令已於2009年5月5日起生效。此指南說明法令規定下業者應盡的責任並適用於販售可攜式電池給消費者的業者,及收集、處理、回收或輸出廢棄電池的相關業者。 電池生產者若希望於201
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9項管制物質
由聯合國主導的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已於2004年5月17日生效,主要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簡稱POPs),因其具有慢性毒性及生物累積性,在環境中難以分解。在2009年5月落幕的締約方會議中,新增列管9項使用於農藥和阻燃劑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於條約附件中。 會議主旨
2009/251/EC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
歐盟富馬酸二甲酯(DMF)為一化學防霉滅菌的添加劑,主要功能為防止皮革產品在潮濕氣候中發霉。另一功能是作為乾燥劑,運送過程中防止潮濕損壞產品。由於DMF放在小袋中當作是乾燥劑時,其結構為晶體,遇熱揮發轉換為氣體,滲透到產品內,防止產品發霉;但是也會通過衣服滲透到消費者的皮膚上,引起皮膚接觸型皮炎、發癢、刺激、發紅和灼傷。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引致呼吸困難。 20
美國提交”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H.R. 2420)
為了確保管制電器設備中的有害物質,美國眾議員Michael Burgess於2009年5月14日提交修訂《美國聯邦毒性物質管理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of 1976,簡稱TSCA)的法案《H.R. 2420:電氣設備環境保護設計法案》(Environmental Design of Electrical Equipme
歐盟發佈ROHS指令新增修訂
歐盟執委會分別與6月5日、6月11日發佈2009/428/EC和2009/443/EC兩項決定,修訂RoHS指令有關鉛、鎘、汞使用的排外條款。 2009/428/EC 修改RoHS指令豁免清單第22項(用於光纖通訊系統,以稀土鐵石榴石晶體製成的法拉第旋轉器中作為雜質的鉛) (2006/691/EC),豁免的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為止,即從2010年1月
EU REACH:ECHA建議七項SVHC授權使用
歐洲化學總署於2009年6月2日公告建議7項高關注物質(SVHC)只能在特定授權下才能使用。而建議的物質中有3項對於生殖能力有毒害風險,1項有致癌性,以及其他3項是符合生物累積毒性物質(PBT)。這些物質都是被使用於消費者或工作者易接觸到的產品中。 下列為歐洲化學總署所建議的項目: 二甲苯麝香:使用於清潔劑,紡織品柔軟劑及紡織品調節劑中的香味加強劑 4,4-
綠色和平組織公布第十二版
自2006年8月第一版電子企業綠色評鑑(Guide to Greener Electronics)以來,綠色和平組織每三個月更新一次評比,並於2009年7月1日發行第十二版,共評鑑了18家世界知名大廠,產品涵蓋電腦、手機、電視和遊戲機。 評鑑重點 此次評鑑延續第八版重點,依據15項準則評鑑各個大廠,內容涵蓋: 產品中是否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質 是否能盡到回收廢棄
EU REACH:最新動態彙整
76/769/EEC 為《有害化學物質限用指令》,從1976年公佈至今,已經過數十次修訂。隨著REACH法規當中的附錄17於2009年6月1日正式生效,76/769EEC 以及其增訂法規也隨之廢止,所有內容移入附錄17持續施行。目前REACH附錄17《危險物質的製造、販賣、使用限制》已有58類物質,列入附錄17中的危險化學物質,將受到限制,不得自由製造、販賣
歐盟公告新玩具安全指令
歐盟於2009年06月30日公告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歐盟理事會於2009年05月11日通過全新的玩具安全指令,取代已有20年歷史的舊指令(88/378/EEC)。成員國須於2011年1月20日前根據指令修訂國家法律,並於2011年7月20日起執行,玩具業須大幅改變多年來的做法以遵行新指令的規定。 2007年歐盟大規模回收危險玩具,因此當
歐盟EUP指令即將強制實施
歐盟EuP指令第一個強制的實施方法「家用非定向照明燈」將於今年九月ㄧ日開始強制要求,而攸關台灣電子產業的「待機及關機下有能源損耗之產品」、「簡單數位機上盒」、「外部電源供應器」及「電視」等實施方法,也將於明年初陸續強制要求。不符合 EuP 指令的產品,除了會被當地政府要求回收之外,亦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責。 現今產業界除了面臨如何將產品修改為符合第一期甚至第二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