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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與案例
建立雲端服務之信任 雲端服務驗證
雲端服務之應用是目前企業走向全球化經營不可忽視的趨勢,為企業組織提供諸多功能與商機,可協助發揮科技應用之最大效益,大幅減少投資需求,同時還可保護重要資料,並讓使用者能夠以最具效率的工作形態提昇企業競爭力。然而,雲端服務雖然方便且功能強大,但安全及可用性的爭議仍令企業主感到不安,如何選擇能夠確實符合上述需求的雲端解決方案與合格雲端服務供應商形成一大挑戰。 易於
歐盟修訂ROHS指令附件IV
2015年4月10日,歐盟委員會於官方公報上發佈新增二項針對醫療設備以及監視和控制設備的排外項目。相關指令將於發佈後第20天起生效。 修訂條款 管制外項目 應用範圍及日期 指令 41 用於體外診斷醫療儀器-聚氯乙烯 (Polyvinylchloride, PVC) 基材感應器使用的鉛。 2018年12月31日到期 (EU) 2015/573 42 血管內超音
中國工信部就《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5年月5月18日,公開徵求對《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該管理辦法的目的是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生產、銷售、進口低污染電器電子產品和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5年月6月17日前。 未來正式頒佈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將
IEC發布62321-7-1:2015 PRV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於2015年5月8日發佈電子產品中六價鉻測試方法IEC 62321-7-1的預先版(Pre release version)。目前該標準已到了最終國際標準版草案(Final Draf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DIS)的審查 階段,於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7月10日期間可向IEC購買此一FDIS。 有
EU ROHS 新增禁用四項可塑劑
歐盟於2015年6月4日正式公告RoHS(recast)指令 (2011/65/EU) 禁用物質清單(Annex II)新增下列四項鄰苯二甲酸酯: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 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 (0,1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0,1 %) 指令
(EU) NO 10/2011 塑膠食品接觸材料法規年底將有重大修訂
歐盟委員會已通知世界貿易組織(WTO),針對會與食品接觸之塑膠材料及其製品法規Regulation (EU) No 10/2011將進行較大幅度修訂,草案主要修訂內容有三大重點,如下: 現階段「橡膠」食品接觸材料被排除在Regulation (EU) No 10/2011監管範圍,但橡膠和塑膠可以從相同的原料聚合;可以是彈性的;可以是熱固性或熱塑性的;可以是
ECHA公佈新增兩項高關注物質至候選清單
歐洲化學總署(ECHA) 於2015年6月15日公告新增2項高關注物質(SVHC)。 截至目前為止,REACH法規中SVHC 候選清單物質達到163項。 物質名稱 EC 號碼 CAS號碼 物質特性 鄰苯二甲酸二(C6-10)烷基酯; 鄰苯二甲酸二己、二辛、二癸酯混合物;鄰苯二甲酸二己酯 ≥ 0.3%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SONY公佈SS-00259第十四版
SONY有關零部件和材料中的環境管理物質的管理規定,SS-00259於2015年7月1日公佈第十四版,自2015年8月1日起生效。此版共新增二項1級及四項3級環境管理物質(如下表);另修正一項1級環境管理物質名稱: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並三唑 (紫外線吸收劑320) (2-benzotriazol-2-yl-4,6-di-tert
新加坡ROHS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NEA) 提議的新加坡 RoHS (SG RoHS) 日前已通報WTO。該法令是依據EU RoHS ( Directive 2011年/65/EU) 改編而成,其管制六項產品類別有:手機、 移動電腦、 冰箱、 空調、 電視和洗衣機 (不包含單獨販售之備品及零部件;這部分與EU RoHS 有所出入)。日後欲銷售或出口上述產品至新加坡的製造商
EU海關欲加強稽核 REACH ANNEX 17禁限用物質
ECHA日前公告將於明年執行Ref (REACH-En-force)-4 計畫,針對REACH ANNEX 17進行下列物質抽查產品 物質名稱 項次 苯 (Benzene) 5 石棉纖維 (Asbestos fibres) 6 鎘及其化合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23 鎳及其化合物 (Nickel) 27 氯仿 (Chlor
歐盟法院對REACH之成品定義重新釋疑
自2007年執行REACH指令以來,部份會員國(瑞典、比利時、 丹麥、 法國、 挪威 、德國和奧地利)對「成品 (Article)」定義有不同的見解,他們一致認為零部件即可被視為一個成品,並符合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的相關規定,而不是以組合後的最終產品計算高關注
國內所有材質之食品接觸材將全面進行登錄
衛生福利部(以下稱衛福部)自發布施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後,已陸續公告相關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104年9月18日公告新一波應登錄之食品業者,除原本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之製造、加工業及輸入業需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 登錄外,新增具有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 (1)「其他材質」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之製造、加工業; (2) 食品用
電子產品中六價鉻測試標準改版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於2015年9月16日發布金屬表面防銹塗層六價鉻測試方法,IEC 62321:2008 Annex B (附錄 B) 正式更版為 IEC 62321-7-1:2015 (Part 7-1)。 新舊版差異比較如下: 測試項目 金屬防銹塗層之六價鉻 測試方法 IEC 62321:2008 (Annex B) IEC 62321-7-1:2
SA8000:2014 年版轉換說明
2015年8月25日,SAAS 發行了4A通知文件,此文件概述了組織轉換至SA8000:2014年版的新修訂時間表和流程。(SAAS 4A通知文件請參閱附件) 新轉換期將從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目前取得SA8000:2008年版驗證之組織以及尋求SA8000:2014年版初次驗證之組織應依照下列期限辦理。 2016年4月1日開始,所有申請
中國發布《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工信部於1月21日發布《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6年2月28日公佈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即俗稱的中國RoHS,將同時廢止。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擴大規章的適用範圍並相應修改規章名稱。 《辦法》將調整物件由電子信息產品(EIPs)擴大為電器電子產品(EEPs),並將規章名稱修改為《電器電子產
歐盟修訂REACH法規鎘的限制範圍
歐盟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於今年二月公佈規範 (EU) 2016/217,修訂《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及禁限用法案》REACH附錄17 (Annex XVII) 對於鎘的限制範圍及限值。此規範將於2016年3月7日開始正式執行。 範圍 REGULATION (EU) 2016/217 (新版) REGULATION (EU) 4
HBCDD 納入EU POPS 規範
歐盟於2016年3月2日公布一新規範 (EU) 2016/293,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 法規 (EC) No 850/2004進行修訂,將HBCDD (六溴環十二烷) 正式納入POPs附錄I禁用物質清單,即含量超過100mg/kg的物質、混合物、成品或成品中阻燃劑部件禁止進入歐盟市場
ECHA 發布附錄XVII建議測試方法
2016年3月3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 發布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建議測試方法Compendium on analytical methods to enforce restrictions,歐洲視察員依此抽查市售消費性產品是否遵守REACH法規要求。 該建議方法將用於協助進行REACH第四次聯合執法項目REACH-EN-FORCE4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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