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7
本次改版背景:
近期全球因為產品召回事件層出不窮,因此本次改版重點便放在產品追溯的相關要求;另外,食品防護、食品造假等議題也是近期熱門話題,這些也都會反應在此次改版重點。
 
第七版主要變更:
1. 較第六版多2項主要基本(FUNDAMENTAL)要求
(1) 標籤的控管(6.2):  
      雖然這部分的要求並不算新,但目前已將這部分歸納於新的章節。(5.2.2 / 5.2.4 / 6.2.1 / 6.2.3 / 6.2.4)
(2) 供應商管理(3.5.1):
    需要展現有效的供應商評估及監管系統來避免潛在的原料(包含包材)危害,並符合其安全、合法及成品品質要求。(3.5.1.1 至少每年評估一次,包含風險評估)
 
2. 追溯(3.9)
對於供應商管理的追溯,現在有更嚴苛的要求,已通過驗證的廠,除了要繼續維護其追溯系統之外,並且要確保其供應商同樣有有效的追溯系統 (如: 供應商有維持GFSI認可的系統(e.g. FSSC, BRC, SQF, IFS),則可視為有效)。對供應商的評估,單純的問卷將視為無效;供應商的追溯系統的確認,必須涵蓋在供應商考核項目中。
 
3. 真偽/真實性(5.4)
應針對原材料受到潛在傷害或影響做評估(vulnerability assessment)且文件化,以防止受到食品詐欺傷害(產品或原料受有心人事破壞/變更/竄改)。應該考慮到在整個供應鏈中,此原料特質、經濟因素、檢測方式及原料易取得否。其中,原材料若被確定為高風險的,無摻假保證的過程 和/或 測試的過程則必須展現。
 
4. 拓展風險區(risk zone)的概念
除了冷藏冷凍產品的高風險及高關注區,這次也將導入常溫產品的高關注要求(high care requirements)(常溫高關注 –例如從生可可豆生產的巧克力、從落花生豆生產的花生醬,以及熱處理過的麵粉等。)。公司組織內各營運單位將被分成以區為代表並清楚規劃。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不會與產品接觸到的非生產區域(像是行政單位),也必須被包含在此區域規劃中。
 
5. 客戶要求與溝通(3.12)
如果有特定的客戶要求,應該要知會相關的人員及利害關係者;且必須維護此相關證據。
 
6. 額外的自願性稽核模板
第七版的BRC標準多了這項自願性稽核模板,目前是期望各零售商未來能多加使用這樣的模板(主要為滿足特定市場或客戶要求,並避免重複性的稽核),自願性稽核模板的不符合發現並不影響對於例行性的BRC稽核的結果。這些模板適用的業者包括成品配送(食品防護)、動物飼料或英國零售連鎖店ASDA的模板。
 
7. 內務管理及衛生(4.11)
應保持廠區及設備在一個乾淨衛生的狀態(4.11.1);並確立可接受及不可接受的界線(4.11.3)
 
8. 過剩食品和動物飼料管理(4.13)
需要依據客戶要求來處理過剩的含客戶品牌的產品;除非客戶另有授權否則產品進入供應鏈之前,應先移除客戶的品牌名稱。不合格的客戶產品出售給員工或捐給慈善機構或其他組織,應取得品牌所有者的事先同意,且應建立流程,以確保所有產品均適合消費且滿足法律要求。
用作動物飼料的副產品和降級/過剩產品應與廢料隔離貯藏,而且貯藏期間應得到保護以防止汙染;且應根據相關的立法來要求管理動物飼料的產品。

9. 蟲害管制(4.14)
員工應清楚瞭解害蟲活動的跡象並向相關之經理報告任何害蟲活動的證據。
 
10. 評分體系
新的分級方式開始導入,AA級分(excellent level)是提供給已經獲得A級的廠為目標;若低於5個次要不符合,則可以完成此AA級成就。而A級則為6-10個次要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