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名義上的importer,FDA規範說美國境內的食品進口商,首先要有真實地址,以便FDA可以追蹤,所以importer 會在每批貨到美國海關時的PN申報中出現,必須有鄧白氏號碼(驗證其公司實體存在)。

若食品進口商有牽涉到食品倉儲或貼標等,還必須要與境外出口商一樣,需要有FFR 的註冊登記。因此,食品出口商,不要出貨給無法在PN中真正出現的違規客戶,找名義的進口商,是給自己找麻煩的。

因此,名義上的importer會被FDA盯上,追蹤食品貨品的最終去處,若隱形的客戶,不具備食品貿易販售的資格者,FDA是會調查的。可能帳號被FDA列為黑名單,必須花代價從黑名單移除。

FSVP agent申請資訊,做客戶的FSVP agent的宣稱,讓你先拿到廣告用證書(自己發的),等你出貨後,去FDA檢舉你未事先通知FSVP agent或其他違反事項,讓出的貨在美國海關被扣關,可能進入黑名單,需要你付錢去幫你解決。

FSVP agent這個名詞是服務商創設的,不在FDA官方定義,FDA官方只有要求境外設施(FFR)註冊時要有法定代理人legal agent,與FDA官方溝通在符合FSVP時,參與VQIP時的VQIP agent。

當一個境外設施,同時出現一個以上的legal agent時,FDA會暫停你所有登錄的FFR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