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被法規或政府部門特別豁免,下述企業類型必須要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進行註冊:
1.從事生產,加工,包裝或者存儲賣給美國人或者動物食用的食品企業。
2.從事輸出美國的設備生產,及銷售的醫療器械和輻射類電子產品企業。
3.從事生產,研製,配製,合成,或者加工輸美藥品的藥品企業。
4.生產,配製,合成或者加工輸美煙草製品的煙草製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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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生產,加工,包裝或者存儲賣給美國人或者動物食用的食品企業。
2.從事輸出美國的設備生產,及銷售的醫療器械和輻射類電子產品企業。
3.從事生產,研製,配製,合成,或者加工輸美藥品的藥品企業。
4.生產,配製,合成或者加工輸美煙草製品的煙草製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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