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防護CE認證技術諮詢服務

個人防護CE認證技術檔案諮詢服務

 

1. 個人防護CE認證( PPE認證)概述:

   個人防護指令PPE 是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的簡寫,舊指令號為89/686/EEC,最新指令號2016/425。

   個人防護設備指任何供個人為防備一種或多種損害健康和安全的危險而穿著或持用的裝置或器具。主要用於保護使用者免受由於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嚴重的工傷或疾病。


   2016 年3月31 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佈個人防護設備最新法規,法規號為2016/425,並於發佈之日後第20 天,即2016 年4 月21 日生效。此法規將替代現有的指89/686/EEC,過渡期為2 年,於2018 年4 月21日開始實施。舊指令89/686/EEC下的證書在2023 年4月21 日未到期前,仍有效。


2. 個人防護CE認證(PPE認證)核心要求:

1.         設計原則

人體工程學

保護水準和級別

2.         無害性

無危險和其他“內在的”有害因素

3.         舒適和能效

對使用者的形態和適應性

輕便和設計強度

供同時使用的不同型號或類別的相容性

3.  個人防護CE認證(PPE認證)範圍種類:

1.頭部防護用品

2.呼吸器官防護用品

3.眼面部防護用品  

4.聽覺器官防護用品

5.手部防護用品

6.足部防護用品

7.軀幹防護用品

8.護膚用品

9.防墜落用品


4.  舊指令89/686/EEC和新指令2016/425的區別

PPE   類別

項目

舊指令89/686/EEC

新指令2016/425

I

產品投放市場

自我認證

內部生產控制Module A (Annex IV)

生產商自我聲明

II

III

初次產品審查

Article 10

EC類型測試

EU 審查Module B (Annex V)

Module C (Annex VI)

依據內部品質控制符合型式要求

III

通過產品測試

進行持續監督

Article 11A

內部生產控制符合型式要求並隨機性期間生產核查

Module C2 (Annex VII)

或者

通過工廠審核

進行持續監督

Article 11B

產品生產階段的品質保證符合型式求Module D (Annex 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