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影響英國代理人
因此,在英國脫歐前,設在歐盟27國的經濟營運商把英國產品投放到歐盟會視為歐盟經銷商,但之後會視為進口商。經濟營運商必須遵守與進口商相關的特定責任,這些責任有別于經銷商的責任。
此外,歐盟現行的產品法例未有規定生產商必須在歐盟委任授權代表。
不過,若生產商選擇委任授權代表,法例便要求該授權代表須設在歐盟。授權代表由歐盟或非歐盟生產商委任,代表該生產商處理行政事務。
不過,歐盟某些法例卻規定,生產商必須委任授權代表(如規管醫療一設備的法例)或責任人(規管化妝品的安全規例),而這些授權代表及責任人必須設在歐盟。
根據歐盟的產品法例,英國脫歐後,設在英國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不再視為設在歐盟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因此,香港商家應確保,英國脫歐後,他們委任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是設在歐盟27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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