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一、制度本質

我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兼容食品可追溯系統 (food traceability) 之功能,是一種自二十世紀末開始,世界各國均積極推動的一項可以強化保障食品安全之作業制度,亦是目前國際間正在努力建置、持續推動中的重要食品風險管理趨勢。

台灣的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主要包含以下特色:

(一)、具有法律地位

(二)、以「台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作為農產品生產栽培及驗證標準

(三)、符合國際標準的第三方認驗證制度

(四)、資訊公開與履歷資料追蹤及追溯機制


二、表面問題

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過去發生,且未來需克服之問題,可歸納為以下部份:

(一)、參與驗證難度及成本高

(二)、通過驗證所獲效益不足

(三)、未彰顯符合「台灣良好農業規範」的重要性 

(四)、禽畜水產須推動屠宰加工包裝廠之驗證


三、制度檢討與改進建議

(一)、政策應具延續性

(二)、區隔農業輔導與驗證之本質目標不同、建立輔導體系

(三)、建立整體性的輔導、補助、獎勵制度及配套措施

(四)、消費者需求為導向,進行消費者的宣導與教育

(五)、獎勵集團驗證

(六)、修訂 TGAP 與標示規範

(七)、檢討及建立初級、次級加工之作業基準(截切、屠宰、分切)

(八)、容許「以產銷履歷農產品原料生產」之標示

(九)、檢討解決驗證機構經營困難之困境

(十)、拓展組合式與垂直式驗證


四、結語:加強整體輔導、打造多贏的新農業

產銷履歷制度以符合標準化作業基準的生產,有效執行危害分析與管制,以及用藥管制,配合詳細的生產紀錄,可提升管理效率,且參與嚴謹有效的驗證制度更能確保生產出來的產品安全,在經過物流行銷的過程公開生產資訊,提供購買者追蹤追溯產品功能,完全符合當代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高規格需求,以擴大整體產也規模為發展目標。


對照我國的農產品市場發展狀況,台灣農業為小農經濟型態,尚不具備經濟規模,若將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置入小農確實會造成負擔增加,因此,以集團化來擴大經營規模的企業化管理將是最適合參與制度的對象,不僅可提高產能、符合時勢需求,更能全面提升農業競爭力,減少未來農產品安全議題爆發的風險。


小農在建立產銷價值鏈上除了生產作業基準安全的維持,其後續需要有經濟規模的集貨量、採收及捕撈後的初級加工處理、產品標準化的規格等級、運輸流通、品牌行銷、獲取資本利潤的各個必經階段,在參與產銷履歷制度後面所臨到的種種困難,農政單位應建立輔導機制來排除這些障礙。


整體產銷履歷執行流程中所對應的配套作業系統,在生產養殖需有驗證輔導制度來協助生產經營業者接受驗證,以利驗證機核過程順利進行,並維持稽核結果的品質;而行銷輔導則在協助通過驗證後的行銷物流問題,讓市場接受度增加以獲肯定,再藉由實質的獲利來支付驗證費用的成本支出,形成良善的生產銷售循環系統,制度才可持續提升。


資料來源:民報

https://tw.news.yahoo.com/tap-223022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