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戶可以申請ISO 9001:2008年版及ISO 14001:2004年版認證,直至2016年12月1日止。
2. 2015年9月1日起,客戶可以申請ISO 9001:2015年版及ISO 14001:2015年版的,新版認證。
3. 2018年9月16日起,客戶只可以新版ISO 9001:2015年版及ISO14001:2015條文驗證。
4. 2017年1月1日之後的三年重審(Triennial audit / re-certification audit),客戶要以新版的條文被稽核。
5. 在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的三年重審,可以自由選擇做新版或舊版的認證。但於2018年9月16日起,都要以新版來認證。
6. 認證循環,不論新舊版,都以原來舊版的循環執行之。
7. 從2016年1月1日起,還是申請舊版證書時,稽核可以以新版條文來稽核,但新版相關的缺失,只能記錄在「觀察事項」中。但以申請新版證書者,缺失的寫法照舊。
8. 客戶證書轉換至新版ISO 9001:2015及ISO14001:2015證書時,證書有效日期仍照原本證書的有效日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