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來源於阿拉伯語:حلال,英文為:Halaal,halāl,halal,在阿拉伯語中的原意為為“合法的”,英文翻譯為“Permitted”。
但是 “清真”二字最早見於唐李白的詩句“聖代複元古,垂衣貴清真”,是就詩歌創作而言,指自然質樸純潔,摒棄雕琢。唐宋時期,許多文人喜歡用“清真”一詞來寫詩,道教也以“清真”來命名自己的寺院,比如:“清真觀”。明清時,中國伊斯蘭教學者介紹該教教義,曾用“清淨無染”、“真主原有獨真,謂之清真”等語,稱頌該教崇奉的真主。故稱伊斯蘭教為清真教,寺曰清真寺。認為清則淨,真則不雜。淨而不雜就是“清真”。
Halal和非halal 產品
Halal 產品:
1. 乳(或羊乳、駱駝乳)、蜂蜜、魚類
2. 植物類(非醉人的)、新鮮或冷凍的蔬菜、新鮮水果及其乾果
3. 豆類及花生、腰果、榛子、胡桃等堅果類
4. 穀物類,如小麥、稻米、黑麥、燕麥等
5. 牛、羊、鹿、駝鹿、雞、鴨、獵鳥等動物也是halal的,但是必須使用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屠宰方式,才能食用(或其他應用)。屠宰過程如下:屠宰者必須是穆斯林(或其他有經人如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將待宰殺的動物置於地上(很小的動物可以手持),用鋒利的刀子同時切斷三條主要血管(但是不能切斷整個脖子),宰殺者須同時念誦安拉的尊名或其他帶安拉尊名的贊詞。
6. 另外,對哈拉食品中的一些可能是穆斯林禁忌的食品添加劑如明膠、骨粉、膨脹劑、動物油、動物酶等進行化學分析,如這些產品中含有豬肉、豬油等成份則一律禁止使用。
非Halal 產品
1. 豬及其衍生物
2. 血液和酒
3. 沒有以哈拉名義宰殺的動物。
Halal食品的禁忌來源:
一、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又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偶像、求籤屬於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故對於穆斯林的飲食方面而言,絕對不只是“不吃豬肉”這麼簡單,“飲酒”是更大的罪過。
二、動物類食品必須按照伊斯蘭教規定的方式屠宰後才能食用。所謂“誦真主之名而宰”,其基本思想就是說“宰殺牲畜的人必須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須是在念完‘以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尊名起’而宰的,並且牲畜必須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屠宰時,要宰喉部,使動物少受痛苦。
三、關於水產類,根據真主的啟示:“海裡的動物和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古蘭經》) ,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屠宰。
目前,我國的回、維吾爾、哈薩克、保安、東鄉、烏孜別克、塔塔爾、塔吉克、柯爾克孜等兄弟民族信仰伊斯蘭教,日常飲食均已清真飲食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