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食品業自主檢驗 新納入4,700家
食藥署昨預告修正草案《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新納入10類食品製造和輸入業者,包括「農產植物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及「磨粉製品」等5類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製造、加工、調配業者;以及「農產植物製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嬰幼兒食品」等5類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輸入業者。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指出,此次新增的10種類別,共計逾4,700家業者,至今累計23種類別,累計涵蓋逾1.9萬家業者,涵蓋國物資及食品加工所需的原物料。
此次新納入的10種類別將分階段納入,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最快,今年7月31日就納入,業者將被要求實施自主檢驗,其餘類別也將陸續納入,最晚將在2018年7月31日全體納入。
許朝凱強調,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遭納入的食品業者都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每季或每批至少得強制檢驗一次,確認產品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衛生安全,若不符規定、命令限期改正卻未改正者,可處3~300萬元罰鍰。
PARTNERS & RESOURCES
洽詢合作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