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歐盟於2016年1月15日發布公報2016/C 014/04,公告REACH附錄17第27項鎳要求的測試方法,如下所示: 

方法編號 產品範圍
EN 18112011+A12015 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或是穿刺人體的金屬製品
EN 124722005+A12009 含塗層製品的模擬磨耗測試方法
EN 161282011   與皮膚直接接觸的一般眼鏡框或太陽眼鏡部位


其中,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的測試方法將採用EN 1811最新版本EN 1811:2011+A1:2015,此外鎳要求的符合性評估也根據此標準進行修正,評估方式如下:
身體穿刺配件 與皮膚長期或直接接觸的其他組件
REACH附錄17要求(μg/cm2/week) 0.2 0.5
鎳釋出量測試結果(μg/cm2/week) <0.11 0.11~0.35 0.35 <0.28 0.28~0.88 0.88
符合性評估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資料來源: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16XC0115(04)&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