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7
FCC 近日發布了 MO&O 16-24,生效日期為2016年5月6日,其中最主要修改了U-NII-3 (5725~5850MHz) 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可參考最新的FCC 15.407(b)(4)(i) 和 FCC 15.407(b)(4)(ii):
1. FCC 15.407(b)(4)(i) 修改後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

    (a) 5650MHz 以下和 5925MHz 以上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為 -27dBm/MHz
    (b) 5650~5700MHz 和 5875~5925MHz 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是以線性的方式從 -27dBm/MHz 
          增加至10dBm/MHz
    (c) 5700~5720MHz 和 5855~5875MHz 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是以線性的方式從 10dBm/MHz 
          增加至15.6dBm/MHz
    (d) 5720~5725MHz 和 5850~5855MHz 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是以線性的方式從 15.6dBm/MHz 
          增加至 27dBm/MHz

2. 申請者也可選擇使用 FCC 15.407(b)(4)(ii) 的方式來符合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其內容允許申請者可選擇 
    15.247(d) 的方式符合 U-NII-3 (5725~5850MHz) 的帶外頻帶輻射限制值,但是有以下限制:

    (a) 如果此產品的天線增益大於10dBi,只可在2017/3/2之前申請認證,並且只可在2018/3/2前販售。
    (b) 如果此產品的天線增益小於等於10dBi,只可在2018/3/2之前申請認證,並且只可在2020/3/2前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