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預計新增REACH法規附錄17第66項限制物質 - Bisphenol A (BPA)。
感熱紙是一種將化學物質塗抹在紙上,讓紙張因受熱而顯色,因此列印時毋需用到墨水,加上維護與成本較低,因此感熱紙的用途越來越多,一般會使用於收據、發票與票卷等用途上。
BPA可作為顯色劑使用,因此生產感熱紙時,會使用含有BPA的塗料,但是BPA已經被確認為環境賀爾蒙之一,長期接觸BPA會對人產生生殖性毒性。因此歐盟為了保護消費者與收銀員,特別規定感熱紙中BPA含量;事實上,台灣對於感熱紙中BPA含量也有要求,標準檢驗局頒訂CNS 15447「感熱紙」作為台灣對於感熱紙的國家標準,針對台灣和REACH附錄17的要求整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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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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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錄17第6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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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S 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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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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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200 mg/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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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mg/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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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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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正式通過36個月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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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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