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7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公佈直接最終規則(direct final rule),針對紡織品對既存法規配件檢測規則以及鉛含量作出澄清;除非2015年11月13日之前提出反對意見,否則此法將於2015年12月14日起生效,法規澄清如下:
 
紡織品的鉛含量
 
CPSC針對兒童產品提出免除條款(16 CFR 1500.91),由於有些材質本質鉛的含量低於100 ppm;鉛免除測試的材質條列於法規16 CFR 1500.91中,當然亦包含紡織品。
 
AAFA建議紡織品〝免除條款〞上的說明文字〝other prints〞應該去除,因為很多兒童產品製造商及進口商,對應免除的紡織品,仍做了很多鉛的測試 。
 
CPSC對條文1500.91(d)(7)提出澄清:只經染料加工紡織品的鉛含量並不會超過鉛限值,因此這樣的紡織品即無須經第三方測試實驗室執行鉛測試 。
 
對於紡織品則要看色料是否成為基質的一部份來決定是否需要鉛測試。若色料是染料 (dye) ,無論是染色或印花的過程,染料都會成為基材的一部份,即無須執行鉛測試;若色料是顏料(pigment)或非染料物質,當它不會成為基質的一部份時,即需要執行鉛的測試。
 
下方取自於CPSC 網站常見問題,對於紡織品表面塗層或基質有詳盡的討論http://www.cpsc.gov/en/Business--Manufacturing/
Business-Education/Lead/Lead-in-Paint/#L6
 
問題: 織品上的印刷是否一率視為表面塗層檢測? 
回答:
端看ink跟紡織品的結合情況或者是否可以由紡織品上將ink 刮下來。
 
用於紡織品上的網版印花大多是膠印或是水印, 如果應用得宜, 印花會跟紡織品結合的很好也就沒有辦法從底材刮的下來, 當然狀況可能不一。
 
如果ink 是刮不下來的, ink 就視為基質的一部分, 要跟底材一起做基質測試, 測試限值是100 ppm 。

其實在16 CFR 1500.91已經將染色或是未染色的天然纖維跟人造纖維都視為免除鉛測試的材質, 但是當成衣上有網版印花的時候, 就要作總鉛的測試, 然而, 如果可以取得網版印刷所使用的顏料或是油漆的 CPC, 或是顏料或油漆的測試結果, 那麼無需使用成品測試, 而是透過第三測試實驗室針對顏料或是油漆執行測試, 要注意的是送測樣的鉛含量是以乾的狀態計算而非濕式。
 
如果是要依賴委員會的決定而不做紡織品的檢測, 那麼要從供應商或製造商取得確認紀錄, 所供應的材料跟他們所宣稱的材料是一致的。

有些紡織品上的顏料表現出來就像染料一樣會吸附在纖維上成為紡織的一部分, CPSC的人員認為像這樣的產品就要將它視為染料處理的紡織品, 像這樣的紡織品既不做表面塗層鉛的測試, 也不做總鉛的測試。

最後, 成人與兒童成衣也受其他規範限制, 例如衣著防火或是兒童睡衣防火;兒童照護產品如輔助兒童睡覺跟吃東西, 如睡衣跟圍兜也要受限於可塑劑檢測的規範。
 
配件規則 (Component Final Rule)-16 CFR 1109
 
16 CFR 1109 的法規規範說明,允許美國的製造商或進口商使用供應鏈中任何供應商的配件證明, 此直接最終規則 (direct final rule)說明此法規不僅適用於表面塗層鉛、基質鉛及可塑劑的檢測,同時也適用於ASTM F963-11的溶出重金屬等。
 
此直接最終規則 (direct final rule)也說明重金屬的規範應以兒童玩具標準 ASTM F963-11 4.3節為主,取代舊版ASTM F963-08。
 
最後,若兒童玩具與兒童照護產品的配件為摸不到的 (inaccessible) ,則可塑劑無須作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