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 (ACCC) 公告消費性產品特定化學物質安全濃度限值的指引,包括偶氮跟甲醛應用於衣著、紡織品及皮革等。專家引用科學證據設定安全濃度,作為企業主供應澳洲安全產品的衡量依據。
針對偶氮限制, ACCC在2015年底會將法規影響說明草案( Draft Requlation Impact Statement)送到最佳法規時務辦公室(Office of Best Practice Regulation)核可成為 RIS後,再送交國會立法限制偶氮。因此,各廠商商品進口到澳洲時,要注意產品偶氮濃度以及因應未來澳洲對偶氮的限制。
表一: 說明偶氮跟甲醛適用於消費性產品的範圍、測試方法以及安全濃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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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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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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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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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濃度
(限值) (p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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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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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
紡織品、
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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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436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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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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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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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
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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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436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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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衣著: 30
衣服標示適用於皮膚過敏的人: 30
成衣, 與皮膚直接接觸 : 100
其他成衣或是布塊: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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