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米麵濕製品不合格率達3.4%
其中麵濕製品共抽驗548件,包含涼麵、麵條、油麵、餃子皮、麵線、麵腸、濕麵筋、豆枝等,結果有18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3%),產品檢出有苯甲酸的14件、檢出有己二烯酸的2件、檢出二氧化硫超標有2件。
米濕製品則抽驗了747件,包含米粉、米粿、粄條、河粉、米苔目、湯圓、粽類等,共2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3.5%),其中檢出苯甲酸16件、檢出己二烯酸6件、檢出去水醋酸4件。
食品使用食品添加物, 應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善,屆期不改正,處分食品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確保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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