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7
目前,中國正在大力提倡歐盟RoHS指令的中國版RoHS,預計於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九大配套標準

中國RoHS《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已於2006年2月28日正式頒佈,預計所有電子資訊產品企業將需透過九大配套標準實施該《管理辦法》。該九大標準涵蓋的議題將包括產品設計、發展、製造及產品銷售。

官員表示:由於中國資訊產業部(China's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計畫採用該九大標準作為管理企業符合法規要求的有效方法,因此它們必須非常詳細並且可以當作中國電子製造商的執行指南。

為了制定該九大標準,資訊產業部於2004年10月成立一個工作小組,並且獲得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China Electronics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e)的大力支持與協助。目前為止,該小組已成功發展了三大配套標準,包括標示要求、限量要求及測試方法,並已於2006年11月6日正式頒佈。除此之外,資訊產業部也宣佈剩下的六大標準,再不久將會發佈一個明確的時間表。該六大標準將包括:無鉛焊料材質標準及環保使用期限通則…等。


採取兩個階段實施
一旦中國RoHS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之後,製造商必須針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所有電子資訊產品,標示其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環保使用期限以及可否回收利用。換言之,第一階段僅需要進行自我宣告及標示即可。然而,第二階段,中國的目的要促使所有製造商在產品中使用環保的材質並且遵循目錄管理的方式。在此階段,納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將必須通過3C驗證後,才能將產品進口或銷售至中國。

根據中國政府官員指出:顯然地,中國RoHS實施方式將不同於歐盟RoHS指令「ㄧ步到位」的要求。中國RoHS反而是採用漸進式(分兩個階段實施)的方式。

中國資訊產業部經濟運行司體制改革處處長 黃建忠表示:目錄管理的方式比較適合中國的狀況,因為它將提供中國製造商足夠的時間研發其產品的新替代材質,同時逐漸減少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質。


另外,黃建忠也指出:中國RoHS的制定不僅積極地回應歐盟RoHS指令,而且將依照法規管理中國境內所有電子產品的污染控制。黃建忠又補充:「無可否認,我們想要採用法規與配套標準以進行中國電子製造業過程的管理。」


黃建忠表示:目錄的部份,目前我們仍正在積極準備中。「不久的將來,我們將統一決定哪一些產品應納入目錄之中。」

經濟運行司體制改革處處長 黃建忠已於2002年初起,開始著手準備制定中國RoHS。他指出:中國RoHS不僅適用於中國製造且在國內銷售的電子資訊產品,而且適用進口至中國境內的產品。但是,中國RoHS並不適用於中國製造的輸出品、或軍事電子產品及軟體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