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六大限用有害物質指令(Restrictions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自2006年7月1日實施起,至今已歴時9個月,然而目前歐盟RoHS的發展進度如何?又有那些公司在執行上遇到麻煩及如何應對?針對上述問題,歐盟委員會對於這幾個月來的執行狀態採取保留的態度。
然而值得討論的是,歐洲的企業在執行RoHS過程中所表現的並非如歐盟委員會所想的安逸。
Nokia環境事務部經理Markus Terho表示,「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改變法則及規範是一項重擔,並且超乎您的預期,技術革新的成就不斷往前邁進,但法規要求持續改變的重擔仍然存在,我們希望這些要求能暫時停止,並且給予我們一年的時間去實施,但相反的,這些改變卻總是頻繁且在無預警的情況下發生。」
Nokia注意到全球規模中的重要挑戰,Terho 表示,「自從我們的產品在全球製造以及被使用,我們便覺得由歐盟所發佈的法規要求應該實施於全球,如果不這麼做的話,我們可能使人類暴露於有害物質中。」
Terho也指出了Nokia在投資RoHS活動中,其報酬所面臨的問題,「成本要素是較難以衡量的,我們為了進行快速的技術革新,而任用超過數以萬計的工程人員,他們花費了許多時間在實施改變方案,但我們從未計算過這些超額的工作成本。」
有一件事是Terho表示感激的,那就是歐盟RoHS的排外項目,排外項目的制定對電子產業供應鏈的影響非常大,當Nokia本身未針對排外項目進行任何要求時,他們已使用過一些被認可的排外項目。
「你無法製造一個積體電路卻不使用鉛,每一個零件約略含有2至20種原料,你必須去決定在儀器裝置中,鉛、鎘、鉻等被使用的成份含量;在一隻手機中,約有50至350種電子零件,所以我們談到數以千計的電子零件是難以制定其含量的,除非全部進行測試,但我們知道有許多中小型企業在製造產品時,並沒有遵守法規的要求,但調查單位卻無法測試全部的企業。」
法國Freescale半導體公司面臨相似的情況,但卻有不同的看法。
Freescale 環境優先產品計劃部經理Griffin Teggeman 指出,「我們已經為了歐盟RoHS指令準備了許多年,歐盟擁有一個公開的程序去確保企業是否了解歐盟指令的規範」,「準備工作對於Freescale的技術發展、產品證明以及物質含量驗證來說是一項主要的全球成就,從2006年7月歐盟RoHS指令實施以來,在歐洲的RoHS相關活動變得安靜,因為大部份關注的焦點已移向亞洲(China RoHS)。」
至於有問題的部份,Freescale提出了少許有關供應商以及企業內部超乎預期的爭議。「在結束生產含鉛產品之前,我們提供消費者至少一年的公告表示合法,我們不斷被詢問, RoHS指令究竟是一項代價昂貴的重擔或值得執行的?不幸地,答案是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