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8

台灣標準檢驗局於2007年7月大量採購各通路的塑膠玩具進行可塑劑測試,結果顯示約45%的可塑劑含量過高。因此,該局於2007年10月24日公佈最新修訂的CNS4797「玩具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以下共6種的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可塑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重量比。


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基酯(DEH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該法令於2008年7月1日起生效。玩具及嬰幼兒產品中所含可塑劑之安全要求須依CNS 15138「塑膠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檢驗法」


警告標示
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玩具含可塑劑須於中文標示之警告標示「警告:此玩具含可塑劑,勿吸吮,以免對身體有害」,以提醒消費者注意。
和歐盟相關法規比較 

產品 台灣
(CNS 4797) 歐盟 (2005/84/EC) 14歲以下的玩具和嬰幼兒產品 0.1% DEHP、DBP、 0.1% DEHP、DBP、BBP
14歲以下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嬰幼兒產品 BBP、DINP、DIDP、DNOP 0.1% DINP、DIDP、DNOP
關於鄰苯二甲酸酯可塑劑 軟質塑膠玩具倘若含有鄰苯二甲酸酯可塑劑,可經由吸吮或啃咬的動作溶解進入唾液中而被身體吸收,對兒童的健康造成傷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更將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基酯(DEHP)的分類從Class 4移至Class 1 – 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定義經由生物累積、生物濃縮作用、以及生物轉化而對人體健康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