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總統布希於2008年8月14日簽署《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簡稱CPSIA)。該法規授權並擴大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更大權力,以防止不安全產品進入美國,以彌補現行美國消費品安全法的不足。
《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重點內容 禁售任何對象為12歲或以下兒童、含鉛量超過規定的產品,鉛含量上限並分階段限制實施。2009年2月10日起含鉛量上限值為600 ppm,第二階段於2009年8月14日起允許限值改為300 ppm,3年後即2011年8月14日起允許限值改為100 ppm。
對於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下達永久限令。
對於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以及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實行過渡期限令,直至慢性危害顧問小組(CHAP)對該三種鄰苯二甲酸鹽進行評審。
兒童產品的製造商須在產品及其包裝上加貼永久性清晰醒目的標誌,使消費者可以確定製造商名稱、生產日期和產地,和辨別相關生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