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8
範圍和定義(Scope and Definitions) 轉移現有WEEE指令範圍上的特定附錄至RoHS指令(article 95)。WEEE指令範圍將參照適用RoHS指令10大類產品之相關附錄。

釐清指令範圍以外的設備(例:固定安裝)。

未來透過工作程序(comitology)將把設備分為家用設備 (B2C - 企業對消費者) 以及非家用設備(B2B - 企業對企業)。

指令中的定義同Waste Framework指令和"產品行銷"定義。增加"移除(remove)"的定義。 收集目標 (collection target) 提案的65% WEEE收集率係參照電子電機設備在未來兩年平均上市的數量。生產者於2016年起每年均需達到此提案的收集率。此比率適用於家用和非家用WEEE。


對於符合收集目標有困難的特定國家,將透過工作程序允許過渡時期的處置。


2012年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將依執委會報告及提議草案再度審視冷藏和冷凍設備個別的收集目標及收集率。


再使用(re-use)和再生利用(recycling)目標 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目標將包含整個裝置再使用。 目標增加5%。 設定醫療設備的回收(recovery)、再生利用/再使用目標與監控設備(第9類產品)的目標相同。 


會員國的最低檢視和監控要求 會員國需加強檢視和監控,特別是廢棄物處理和廢棄物運送。 提議運送廢電子電機設備的最低監控要求。 透過工作程序增加檢視和監控規則。 生產者責任/財務 會員國應鼓勵生產者去管理用來收集家戶廢電子電機設備的設施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