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繼2008 年10月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序》之後,工業和信息化部終於在日前(2009年10月9日)發佈了第一批《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產業界之企業意見。意見徵詢至2009年11月9日截止。


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於2009年7月組織召開了“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專家評審會”。專家們針對印表機、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等三類產品進行調查,從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了評估。評估結論為:三種產品在“允許部分元器件和材料例外”等前提下,可以放入目錄,並提出了進一步研究整理三種產品進入重點管理目錄需要例外監管清單的建議。並於8月再次組織相關專家針對“允許部分元器件和材料例外”清單進行了審定,對擬進入目錄的產品明確了產品名稱及其準確定義,並完成了第一批《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徵求意見稿。


目前納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共有三種,分別為: 移動用戶終端 電話機(包括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 與電腦相連的列印設備 這三類產品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物質的含量應該符合中國 SJ/T11363-2006 標準的要求。而歐盟RoHS指令的部份排除條款亦適用於此三類產品。未來,當重點管理目錄通過且正式公佈後,於其生效的10個月後,此三類產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將需對其產品進行3C驗證。


中國RoHS 《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於2006年2月28日正式頒佈,所有電子資訊產品企業必需實施該《管理辦法》。製造商必須針對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所有電子資訊產品,標示其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環保使用期限以及可否回收利用。


第一階段 - 僅需要進行自我宣告及標示即可。 第二階段 - 納入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將必須通過3C驗證後,才能將產品進口或銷售至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