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2011年3月2日,歐盟發佈2011/135/EU,將富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簡稱DMF)禁令(2009/251/EC)的有效期再次延長一年,有效期直至2012年3月15日。
決議的主要內容見下表:


物質(CAS)
範圍
要求
生效日期 (決議)
延長日期(決議)
富馬酸二甲酯(624-49-7)
消費品
≤0.1 mg/kg
2010年3月15日
(2009/251/EC)
2012年3月15日
(2011/135/EU)

2010年3月12日,歐盟曾發佈2010/153/EU,將DMF的禁令有效期延長一年,至2011年3月15日。鑒於DMF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以及歐盟還沒有其他永久性的法規對DMF加以管制,因此對其禁令有效期再延長一年。


第2009/251/EC號歐盟執行委員會決議中指出,在若干歐盟成員國出售的傢俱和鞋履中發現,產品內含DMF為損害消費者健康的主要原因。根據臨床試驗, DMF是一種生物殺傷劑,能防止皮革產品在潮濕氣候中發黴。DMF通常盛載於傢俱內的小袋中,或加到鞋盒裡。DMF會揮發,滲透到產品內,防止產品發黴;但是也會通過衣服滲透到消費者的皮膚上,引起皮膚接觸型皮炎、發癢、刺激、發紅和灼傷。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引致呼吸困難。在英國更因使用經過DMF防黴處理的皮沙發而致病並引起英國司法史上人數最多的一次集體訴訟案(2010年)。根據原告和被告達成的協議,出售經過DMF防黴處理的皮沙發的零售商,須向受害客戶賠償多達2000萬英鎊。

第2009/251/EC號歐委會決議適用於所有消費性產品,以及即使並非為消費者而設,但亦可能被消費者使用的產品。根據決議,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得在市場上推出含有DMF的產品。成員國須確保含有DMF的產品已從市場及消費者端收回,並且確保消費者充分瞭解這類產品的危險性。含有DMF的產品是指附有DMF的產品或產品零部件(例如盛裝在一個或多個小袋中),或以該產品或產品零部件重量計,DMF的濃度高於每公斤0.1毫克(0.1 mg/kg)。

此次歐盟頒布的DMF禁令是依據2001/95/EC指令的第13條:委員會在意識到特定產品造成嚴重危險,在同成員國商議之後,可批准緊急措施,該措施一般不超過一年,在相同形式下,還可延長禁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