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已頒布電子廢棄物(管理和處理)規定
重點包括: 禁止生產商使用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聯苯醚(PDBEs)在產品的每個均質材料上
生產者需於產品或資料冊貼上垃圾桶畫叉符號
明確規定尋求合格和登記處理電子廢物廠商之程序
明確規定於國家污染控制委員會(State Pollution Control Board)之註冊程序
明確規定存儲電子廢棄物之程序
相關規定歸納如下表:
物質 範圍 限值 生效日期
鎘(Cd)
鉛(Pb)
汞(Hg)
六價鉻(Cr 6+)
多溴聯苯
多溴二苯醚
•電子及通信設備
•消費性電子電器產品均質材料
鎘 ≤ 0.01%
鉛 ≤ 0.1%
汞 ≤ 0.1%
六價鉻 ≤ 0.1%
多溴聯苯 ≤ 0.1%
多溴二苯醚 ≤ 0.1%
豁免:
某些豁免允許的。
請參閱原文 “表II”( schedule II)。
2012年
5月1日
資料來源
MoEF 通知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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