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美國華盛頓州生態管理部 (The Washington Department of Ecology, WA DOE)於2011年8月21日公佈《華盛頓州兒童產品安全法案》(CSPA-RCW 70.240-Chapter wac173-334 WAC, Children's Safe Product Reporting Rule)。要求輸入到美國華盛頓州的兒童產品(包含零部件),若是含有與兒童相關的高關注物質 (Chemical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大於PQL(Practical Quantification Limit) 或100 ppm則須通報生態管理部。其通報者可以是製造商,品牌擁有者,批發商或進口商。

該法中提及之兒童意指12歲以下的孩童;其產品管控範圍: 如玩具,化粧品、珠寶首飾及汽車座椅等。排外產品:如成藥,醫師指定用藥、食品、飲食補充品、包材等。更多資訊有關管控範圍及排外請參閱RCW 70.240。

目前CHCC清單上共有66種高度關注物質,涉及甲醛、雙酚A、BBP、DIDP、DINP、BHA等;CSPA法規有兩個限值,第一個限值稱做PQL(Practical Quantification Limit),PQL 並不是固定,範圍可從0.5 ppm 到100 ppm,第二個限值稱做汙染(contamination),汙染限值為固定值100 ppm。倘若發現兒童產品中含有CHCC,而廠商没有通報或者通報不實,生態管理部會向相關責任方發送書面通告,並要求在45天内做出回應,否則生態管理部將採取執法行動。當違法事實被確認,將可以處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