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 18001及TOSHMS 4.3.1條款開宗明義提到”組織應建立、實施及維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持續鑑別危害、評估風險及決定必要之控制措施” ,故接受BSCI驗廠工廠可以參考此條款分成下列三項步驟執行:
鑑別危害:依據本身工廠的生產特性列出所有的製程及活動(須考量例行性與非例行性之活動)清單,並列出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原料、化學品等及相關的作業人員(包括承攬商),將上述製程及活動之安全衛生危害及其後果逐一鑑別。危害類別可參考風險評估技術指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 年 9 月 9 日修正)之分類共有墜落/滾落、跌倒、衝撞、物體飛落、物體倒塌/崩塌、被撞、被夾、被捲、被刺、割、擦傷、踩踏/踏穿、溺斃、與高低溫接觸、與有害物等之接觸、感電、火災、爆炸、物體破裂、不當動作、化學品洩漏、職業病等類別。
評估風險:依照步驟一所鑑別之危害逐項鑑別其安全衛生風險,一般常用嚴重度及可能性的組合來判定,對於接受BSCI驗廠工廠的中小企業,筆者建議可參考勞委會風險評估技術指引選擇適當之”風險評估表”來記錄評估結果。依該技術指引風險評估表分成”基本版”、 “標準版”及”系統版” ,”基本版” 適用於勞工人數29 人以下之事業單位,“標準版” 適用於勞工人數 30~299 人之事業單位,”系統版” 適用於勞工人數 300 人以上及依規定須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事業單位,接受BSCI驗廠工廠的中小企業可依其勞工人數選擇適合之風險評估表。”基本版”、 “標準版”及”系統版”請參照附表一、二、三。
決定控制措施:評估風險後,應依據風險等級選擇適切的控制措施,可參考OHSAS 18001及TOSHMS 4.3.1條款的要求應依據下列順序以考量降低風險:
消除:如使用無毒性化學物質等。
取代:以低毒性物質取代毒性化學物質等。
工程控制措施:如局部排氣設施、隔音罩等。
個人防護器具(PPE)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