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水利署從2014年開始推動耗水費徵收,對每月用水1000度~3000度者,徵收耗水費10%;3000度~6000度,徵收20%;超過 6000度以上,加收耗水費30%。此外,為鼓勵大戶節水,水利署也規劃七個減徵的條件,例如通過國際標準組織(ISO)水足跡盤查、或是獲得水利署節水績優獎項等,分別給予不同的減徵獎勵,七項均符合者,最高可減徵60%。 水價公式中,如果已計入水源保育與因應乾旱災害的部分,耗水費則會予以減徵,以避免重覆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