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5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布指令(EU) 2016/1028 和 (EU) 2016/1029,更新RoHS附錄IV(醫療設備和監測/控制設備豁免清單)豁免項目如下︰
| 修定條款第26條 |
鉛用於需持續使用在正常操作和儲存條件為-20 °C 之以下用途 (a) 印刷電路板的焊料; (b) 電子電器零部件的終端塗層和印刷電路板的塗料; (c) 連接電線電纜的焊料; (d) 連接傳感器和感應器的焊料; 設計需週期性的使用於-150°C以下, 測溫傳感器中電氣連接焊料中的鉛。 豁免至2021年6月30日。 |
(EU) 2016/1028 |
| 新增條款第43條 |
用於工業監視和控制設備中,靈敏度低於10ppm的氧傳感器中 赫爾希電池 (Hersch cells) 的鎘陽極。 豁免至2023年7月15日。 |
(EU) 2016/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