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化改革,系統完善強制性產品赫i了具體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調整修訂工作。現將已修訂完成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予以公告(見附件2-附件18,以下簡稱“新版規則”)。新版規則於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所替代的舊版規則詳見附件1的對照表資訊。
各相關指定赫i相關指定領域的認證活動。自新版規則實施之日起,對新受理的認證委託業務,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新版規則實施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指定認證機構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採取到期換證、標準換版、產品變更等自然過渡的方式予以完成。
「照明電器類別--鎮流器種類」項下增加「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用電子鎮流器」、「LED模組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兩個產品;
「低壓電器類別—漏電保護器種類」項下增加「家用和類似用途的插座式剩餘電流電器(SRCD) 」一個產品,「低壓電器類別—斷路器種類」項下增加「家用和類似用途的B性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B型RCCB和B型RCBO)」、「家用及類似場所用帶選擇性的過電流保護斷路器(SMCB) 」兩個產品;
「電線電纜類別」項下增加「因JB/T8735.2-2011」、「JB/T8734.2~.6-2012標準換版新增的產品規格型號」。
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根據新增產品情況對相關生產企業做好認證實施及宣貫工作。調整新增的產品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經認證不得擅自於中國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