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2016年1月14日,歐盟官方公報公佈法規(EU) 2016/26 –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在紡織產品中的限制,此限制條款作為新增條款46a修訂了REACH法規附件17。
 此項新的限制條款的管控範圍僅限於在正常生命週期內,以合理的預期方式水洗的紡織產品。這裡的“紡織產品”指的是:

任何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中,紡織纖維重量至少占80%,或任何其他產品中,紡織纖維重量至少占80%。

適用範圍
在正常生命週期內,以合理的預期方式水洗的紡織產品

此範圍的產品舉例:

服裝(如:供人類、動物或玩具穿著的服裝)
配飾
室內紡織品
紡織纖維和紗線
布料和針織物...等。
限值
NPE在紡織產品或紡織產品各個部分當中小於 0.01% (重量百分比)


豁免
二手紡織產品

僅利用回收紡織品製成的,而且生產過程中未使用NPE,全新的紡織產品


生效日期
2016年2月3日

實施日期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