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新的限制條款的管控範圍僅限於在正常生命週期內,以合理的預期方式水洗的紡織產品。這裡的“紡織產品”指的是:
任何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中,紡織纖維重量至少占80%,或任何其他產品中,紡織纖維重量至少占80%。
適用範圍
在正常生命週期內,以合理的預期方式水洗的紡織產品
此範圍的產品舉例:
服裝(如:供人類、動物或玩具穿著的服裝)
配飾
室內紡織品
紡織纖維和紗線
布料和針織物...等。
限值
NPE在紡織產品或紡織產品各個部分當中小於 0.01% (重量百分比)
豁免
二手紡織產品
僅利用回收紡織品製成的,而且生產過程中未使用NPE,全新的紡織產品
2016年2月3日
實施日期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