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於2016年3月16日發布關於REACH附件17限制八甲基環四矽氧烷(D4) (CAS no. 556-67-2)和十甲基環五矽氧烷(D5) (CAS no. 541-02-6)的第二次公眾諮詢,此次公眾諮詢於4月16日結束。
2015年,英國向ECHA提交了一份報告,提議修訂REACH附件17,限制D4和D5投放到市場。在第一次公眾諮詢結束後,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社會經濟評估委員會(SEAC)都認為,在RAC修改了提議的限制條件後,提案中的限制條款是整個歐盟範圍內用於解決既定風險的最合適的辦法。

在第二次公眾諮詢結束後,ECHA將會向歐盟委員會(EC)提交最終的意見,以決定是否需要修訂REACH附件17。表A列出了RAC修改後的提案的詳細資訊。

提議的限制範圍
用於水中或經水處理的消費性或專業產品

此範圍內的產品舉例:
洗面乳
沐浴乳
洗髮精
等其他用品
定義
化妝品被定義為法規(EC) 1223/2009範圍內的產品。

法規 (EC) 1223/2009中化妝品的定義:
化妝品指的是用於接觸人類身體的外部器官(皮膚、頭髮、指甲、嘴唇和外生殖器)或是牙齒和口腔黏膜,以清潔、發出香味、改變外觀、保護身體,保持良好狀態或改變人體氣味為主要目的的化學物質和混合物。

提議限值
< 0.1% (重量比)

實施日期
歐盟官方公報 (OJEU)公佈後的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