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EC)於2016年3月14日向世界貿易組織(WTO) 通報了一項草案,建議在與食品接觸的外表和塗層中使用雙酚A進行管控的法規草案。該草案同時會修訂法規(EU) No. 10/2011[2]食品接觸的塑膠材料和物品(簡稱為“塑膠法規”)。擬定採用和發布日期是2016年9月。
擬定生效日期是於歐盟官方公報(OJEU)上正式發佈後20天,預計2016年10月底。
擬定適用日期為生效後6個月後,預計2017年4月底。
草案對欲與食品接觸的外表和塗層中的雙酚A(BPA)設定了特殊要求:
- 定義了“外表”和“塗層”
- 設定外表和塗層中使用雙酚A的特殊遷移限值
- 定義對清漆和塗層進行合格確認的規則
- 規定草案附錄I中合格聲明(DoC)書寫時的要求
草案對塑膠法規的修正,小結如表1:
- 表1塑膠法規的修正
| FCM 物質編號 | CAS 編號 | 物質名稱 | 原有的特殊遷移限值(mg/kg) | 修訂後的特殊遷移限值(mg/kg) |
| 151 | 80-05-7 | 2,2-bis(4-hydroxyphenylpropane) (雙酚A) | 0.6 | 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