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頒布「食品安全規範基本指導原則」草案
日本媒體報導,由於毒餃事件的發生,日本農林水產省於日前針對日本食品有關的公司,提出一項「食品安全規範基本指導原則」草案,將作為各公司訂定自我管理規章的參考,該指導原則預定於本(三)月正式發布,雖然並非是強制性實施,但估計將有高達百萬家的日本食品有關公司受到影響。
該指導原則草案略述如下:
一、 適用對象: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販售自產物零售商、鮮食批發商、餐廳、與外燴業者在內的六大食品相關產業。
二、 相關業者依據指導原則所建立的自我管理規章應包含:衛生管理、食品標示、承諾事項、風險管理、行為規範等五大要項。其中並應含括以下12項關鍵且必要的條件:
1.生產過程與品質標準的定義
2.原料儲存,調查與分析外源物質的可能性
3.能有效把關的獨立品管部門
4.指定執行人員並督導內部員工訓練
5.建立單一的消費者服務部門
6.內部稽核紀錄的保存
7.餐廳菜單更新時,其標示之敘述應有第三方的驗證
8.製造商或進口商應加強海外工廠員工技能訓練,並強化品質保證部門
9.製造商或進口商應加強原料生產與檢測結果等紀錄的保存管理系統
10.製造商或進口商應加強對供貨源的稽核
11.餐廳應建立與食物中毒有關的危害圖像
12.自我管理規章應於網際網路或於現場對消費者揭示
三、各業者自訂的自我管理規章預定於今(2008)年底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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