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米濕製品抽驗結果公布,不合格率達三成
衛生局表示,北縣中和市有兩家米粉廠商不僅違規件數最多,從2006年起就是北市列管的累犯,呼籲管轄的北縣府重罰,而攤商如果繼續採購違規產品也要重罰。衛生局還發現,同一家業者製造的不合格產品,防腐劑含量忽高忽低,有的相差五、六倍,研判製程根本沒有標準化作業。
衛生局藥物食品處長姜郁美表示,歷年來米濕製品散裝產品違規率均偏高,今年著重抽驗散裝產品,並針對2006年、2007年不合格廠商進行追蹤抽驗。衛生局除命令販售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外,並移請北縣衛生局針對源頭業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五萬元到十五萬元罰款,如果攤商明知業者來源有問題,又繼續向同一家採買,依法也要重罰。
違規情形最為嚴重的是某大賣場分公司美食街裡蚵仔煎販售的米粉,苯甲酸含量達6.26克/公斤,只要吃超過47.9公克以上的米粉,約等於一碗多,即超過每日攝取的安全上限。苯甲酸不易溶於水,吃入人體在九到十五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但過量會對肝腎造成不良影響。其大賣場公關副理解釋,去年美食街蚵仔煎販售的米粉被驗出違規,業者當時已更換來源供應商,今年又被驗出,已要求業者將產品下架,除非業者提出第三公正單位的檢驗結果,證明米粉沒有問題,才可能開放販售。
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而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清水浸泡四十分鐘,再將浸泡水丟棄,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衛生局表示,業者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生產批發、零售或供麵攤使用時,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攝氏七度以下,採「先進先出」原則,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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