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之食品衛生與安全,專案執行市售麵包、蛋黃派之防腐劑檢驗,共計33件,檢驗結果8件產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4.2%。

主要抽驗對象為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等,共計抽驗33件,包括蛋黃派7件、麵包26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丙酸),檢驗結果8件(1件蛋黃派、7件麵包)不符規定,檢出己二烯酸、丙酸混合使用,且該2種防腐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與規定不符。衛生局除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外,並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15萬元罰鍰,並銷毀。

長期攝食過量食品添加物,人體因不易排出,容易導致肝腎傷害,己二烯酸可抑制黴菌、酵母菌及好氧性細菌且具廣效性,為一般食品常用的防腐劑,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丙酸之防腐效能很弱,可抑制黴菌生長,且毒性低,可使用於麵包、糕餅中,亦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以上二項防腐劑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