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食品須標示產地
由於現在許多世界級食品大廠都採用跨國經營,生產、包裝及銷售都可能在不同的國家;業者若未如實標示,會讓消費者混淆。而「原產地」的定義是指最終產品所在地(國),即生產製造工廠所在。國外先進國家早就規定食品包裝上必須註明原產地,一旦食品出問題時,原產地標示有助衛生機關加速查詢來源,採取必要的措施。
此外,明年1月1日起,包裝食品中若含被視為有礙健康的「反式脂肪酸」或「飽和脂肪酸」成分,也必須明顯標示並註明含量,否則產品同樣會被下架、沒收、銷毀以及重罰。
PARTNERS & RESOURCES
洽詢合作
合作夥伴與國際標準資源
連結國際認可與標準資訊,協助企業掌握驗證及市場准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