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乳品須標反式脂肪量
有容器或包裝的食品於明年起均須標示原產地。食品標示的脂肪項目內須註明飽和脂肪與反式脂肪含量。包裝冷凍食品、食用調味料類食品及其他完整包裝食品,也須標示營養成份及含量。
在全球食品健康消費意識抬頭的今天,美國幾家大型餐飲連鎖店包括肯德基、麥當勞及星巴克都已宣佈,將逐步停用不利健康的反式脂肪。因為植物油經過氫化後反式脂肪數量增加,會影響身體脂肪酸代謝,阻礙細胞膜合成及荷爾蒙製造,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
早在2004年丹麥政府就發布禁令,商品凡含有超過2%以上的反式脂肪即不得販售。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在2006年跟進,要求食品標示反式脂肪含量。台灣食品業者也將於明年跟進。
此外,衛生署於五月公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規定: 凡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食品產業,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委託他廠代工之業者,若因被保險產品未達合理安全期待,具有瑕疵、缺點、不可預料之傷害或毒害性質等缺陷,導致第三人遭受身體傷害、殘廢、死亡者,每人身體傷害最低保險金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依衛生署規劃的時程,冷凍調理食品業、乳品類、飲料類將於明年五月起實施,因此乳飲業者最快將從明年五月開始投保產品責任險。餐盒工廠、麵條類工廠、觀光旅館之餐廳、罐頭類工廠則預計明年底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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