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及國產豬肉都需抽檢瘦肉精
「瘦肉精」是beta乙型受體素的俗稱,長期加在豬飼料裡能讓豬只長瘦肉不長脂肪。人類若誤食,會產生心悸等不良影響,因此被農委會列為禁用藥物,大多數養豬戶都不會使用此藥。但瘦肉精在美國卻可合法使用,在大陸使用也很普遍。
農委會於去年底公告瘦肉精為禁藥,因此當衛生署上週檢驗出進口美國豬肉含有瘦肉精後即宣佈全面抽檢進口及國產生鮮豬肉。瘦肉精並非衛生署會針對進口豬肉執行的常規檢驗項目,過去也從未抽檢進口豬肉是否殘留瘦肉精。
衛生署表示之前收到養豬協會來函,指美國進口豬肉常有瘦肉精用藥殘留問題。基於瞭解真相,同時建立國內豬肉背景值調查需求,本月初首次抽驗十二批美國進口豬肉之瘦肉精含量。
檢驗結果,十二批中有兩批總重量24.3公噸的豬肉分別驗出0.15與0.32ppb瘦肉精殘留。這兩批豬肉將由貨主決定退運或銷毀。美國允許瘦肉精含量在50ppb以下,日本也准許10ppb以下的含量。此次檢驗出的殘留量相對來講屬於微量,民眾至少要一次吃下400公噸才會危害健康。
但農委會確實已於去年十月正式公告瘦肉精為動物用禁藥,且立法院去年修法,未來違法使用、製造輸入、販賣瘦肉精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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