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6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了解市售花草茶農藥殘留等安全問題,去(2008)年11月在台北市、新竹市、彰化縣及嘉義市大賣場、超市等抽查24件花草茶檢體,其中菊花12件、玫瑰花12件。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表示,抽檢24件市售花草茶,8 件檢體標示不合格,13件檢體品質不合格,其中違規含農藥竟達11種,甚至1件違規量達限量220倍;違規產品已依法下架處理。

至於檢出農藥超出標準情況,幾乎都是限值0.1ppm的數倍到數十倍,例如台灣產地的兩件分別是 0.112及0.225ppm,有1件產地不明產品含有農藥值到 7.268ppm;但是有1件中國大陸產地產品不僅含有7種違規農藥成分,其中1種違規成分貝芬替含量並達22.011ppm,為限值0.1ppm的220餘倍。

消保會強調,違規產品都已依法下架處理;若再驗仍有農藥殘留,可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 3至15萬元罰鍰;限期再不改善,將以消保法處最高 150萬元罰鍰。

具化學系教授背景的吳家誠說,消基會肯定消保會這次檢驗市售花草茶24件的作為,對照市面商品之多,檢驗量太少;但也發現超過一半商品含農藥或含量超出標準不合格,顯示食品安全檢驗之重要性,政府相關單位應擴大檢驗規模。

吳家誠指出,台灣對於食品檢驗有 2大問題,首先是進口商品把關比國產產品把關還寬鬆,但市售產品進口比例甚高,務必要改善此問題;其次,政府每年對市售食品檢驗的量實在太少了,應該要提高檢驗量,如此也有助於改善台灣民眾得肝、腎疾病過高的現況。

茶若含農藥,起碼要沖 7次倒掉、清杯具,才能把農藥明顯減少,只是這樣沖法,也不用喝了;再對照生活實況,現泡茶至少會沖掉一次不喝,但很多罐裝的液態茶恐怕含量問題相對不小,呼籲政府下次也要驗液態茶,更廣義的為消費者喝的安全把關。